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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數老北京元宵習俗 元宵曾叫“湯糰”

文化藝術 來源:北京晚報 2017年02月10日 10:38 A-A+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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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張善培

  本週六就是元宵節,在人們心目中,不到元宵節,春節就還沒有過完。

  同除夕一樣,元宵節有著悠久的歷史。元宵節又稱為“燈節”、“上元節”、“元夕”等。不過,人們更喜歡把正月十五這天稱為“鬧元宵”,這是因為千百年來,人們習慣在這一天,全家出動一起逛花燈、猜燈謎……熱鬧非凡。

  南宋大詞人辛棄疾就用詩詞生動地描寫了“鬧元宵”的盛景:“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寶馬雕車香滿路。風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龍舞”。

  自明代以來,作為皇城的北京城,在正月十五這天更是別有風情。皇宮內,宮殿高挂“春燈”,宮內燈火通明;皇宮外,更是花燈繁盛。如今的燈市口,就是明代時元宵節這天京城百姓購物、觀燈之處。清朝時,花燈最盛,燈市的範圍也得以擴大,北京城內出現了多個“燈市”,而且花燈工藝複雜,精彩紛呈。在熱鬧的燈市中,也催生了猜燈謎、花會、“催燈梆”和“燈政司”等各種習俗,它們構成了老北京元宵節的獨特風俗畫卷。

  1 明清時北京有多處燈市

  漢代時已有在正月十五燃燈以敬佛的習俗;南北朝時,元宵節點燈火的風俗盛行;隋時每年元宵節都要舉行盛大燈會, 隋煬帝寫的“燈樹千光照,花焰七枝開,月影凝流水,春風含夜梅”,是最早描寫元宵節燈火的詩句;唐宋時期至明清民國年間,從皇宮貴族到平民百姓,元宵節的歡慶活動更為盛行。而在舊時的北京城,元宵燈會與春節時的廠甸廟會、白雲觀燕九節的會神仙等習俗合稱為“上林盛舉”。

  明朝時,北京的燈節,從正月初八上燈到十七落燈,共十天。那時老北京的燈市口是購物、觀燈之所。這十天,從傍晚到天明,燈市口裏燈火齊明,各種紗燈、紙燈、玻璃燈、明角燈、通草燈、走馬燈等高挂于街市,爭奇鬥艷,在放燈的同時,還有雜耍百戲“走街”的歡慶活動。

  到了清代,自正月十三至十七為燈節,十三叫上燈,十四叫試燈,十五叫上元燈,十六叫殘燈,十七叫落燈。每逢燈節,內廷便置酒興會,賜宴外藩,皇家在乾清宮等宮殿高挂“春燈”,使宮內燈火通明,如同白晝,但那時為防火災,在宮內不許放焰火。放焰火等賀節活動多在圓明園和三海內舉行。元宵燈節的習俗,在乾隆時期趨於鼎盛,乾隆皇帝每年正月十三起都陪皇太后到圓明園裏的“山高水長”樓看歌舞雜技、觀燈、放焰火, 然後傳諭放“花盒子”。

  在清代《養吉齋叢錄》一書中曾描述了元宵時節兩個神奇的“花盒子”:一隻為“九石之燈”,花盒內“藏小燈萬,一聲迸散,萬燈齊明”;另一隻為“八小兒燈”,花盒點燃後,“有四小兒從火中相搏墮地,炮聲連發,另有四兒花裲襠(liǎng dāng,一種古代服飾),杖鼓拍板,作秧歌小隊,穿星戴焰,破箱而出”, 花盒燈彩變幻巧妙之極,即便是現代人,都想不出是如何設計製作出來的。

  光緒年間,慈禧太后也常在皇家園林頤和園等地舉行載歌載舞的鬧元宵活動。據清史載,每年參加舞燈的藝人多達三千人,每人手持一竿,竿上再橫一竿,兩頭各懸挂綵燈一個,他們載歌載舞,口唱著《太平歌》,持燈盤舞動如龍之婉轉,雖有月光,只見燈亮不見人影,還排列出“太平萬歲”字樣,充分表現出高超技藝,引得當時的外國人都極為驚訝。

  在民間,因燈市離皇宮太近,自康熙年間起為防火,朝廷下令將燈市口的燈市北移至東四大街,同時在前門外、天橋靈佑宮、琉璃廠、地安門大街等處也設有“燈市”。各種花燈種類繁多,熱鬧非凡,尤其正陽門東月墻、打磨廠、西河沿、廊坊頭二三條以及大柵欄花燈最繁盛。民國時期在城南遊藝園也舉辦過元宵花燈大會,有的花盒子高達十三層,點燃後有演戲的場景,也有煙花火炮,觀者如潮、盛況空前。那時,在廠甸廟會及一些商店門前,在放完花炮後,也常放一兩個花盒子,燈彩紛飛、層層變幻的盒子燈,引得老百姓久久不願離去。

  “畫屏深護綠玻璃,小謎燈前密字題。”正月十五在前門大街及大柵欄街的花燈與燈畫是最轟動四九城的民俗活動, 瑞蚨祥綢緞店的“唐僧取經”花燈、 謙祥益綢布店的“七俠五義”花燈等都非常吸引人。那時的棋盤街內六部衙門和工部的門前也張燈結綵,吸引大量遊人前往觀看,老北京稱之為“六部燈”,有一首歌謠這樣唱道:“太平鼓,響咚咚,一生愛看六部燈;燈屏兒,書成套,一典一故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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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燈節催生各種習俗

  元宵節除“觀燈”外,另一與觀燈有關的雅舉風俗就是“猜燈謎”, 它也叫“打燈虎”, 曾是一項十分有益的文化活動,深受廣大群眾喜愛。猜燈謎始於漢代,據説是由李廣射虎的故事引申而來。逛燈猜謎的人從燈籠上取下謎目(謎語)紙條辯猜,叫“打燈虎”,猜中謎底很不易,猶如老虎難以射中一樣,故猜中時也稱為“射中”。筆者還記得民國年間,在大柵欄內的同仁堂瑞蚨祥等商鋪前都有猜燈謎活動,猜中有獎。那時有商鋪曾挂出告示:猜中者“獎蘋果三千”,而有一猜中者去領獎,卻給的是插著三根牙籤的一個蘋果,成為當時的街頭笑談。

  1949年後,上世紀六十年代之前,懸花燈、猜燈謎的活動,多在勞動人民文化宮及中山公園等群眾遊園活動中舉辦,遊人眾多,熱鬧非凡。上世紀八十年代後,每逢元宵佳節,在一些公園內和大商場前都曾舉辦過懸花燈猜燈謎活動。

  在舊時,每逢元宵節,北京城鄉各地的社火、踩高蹺、跑旱船、擊太平鼓、舞獅、舞龍燈、小車會、大秧歌等百戲表演,也是節日常見的活動。在過去,北京一些鄉鎮還有自發組建的花會,元宵節時,他們常奔赴城內或鄰村“走會”表演,比如通州的龍燈會,其歷史非常悠久,早在清代道光年間,就已有“走會”表演的記載。近幾年,延慶、平谷、昌平、順義等區縣的民間花會還沿襲著古老走會民俗, 經常在春節和元宵節到前門天街、北海公園等燈會上出演跑旱船、耍龍燈、跑竹馬、踩高蹺、舞獅等社火演出,深受人們的喜歡。北京這些鄉鎮的傳統社火也被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産,如今越來越受歡迎,在正月十五元宵節這天,這些習俗在前門大街、大柵欄、鳥巢、三里屯等場所都會有表演。

  老北京的燈節還有“催燈梆”和“燈政司”兩大景觀。明清時燈市非常熱鬧,直至深夜仍人山人海,官府怕人多鬧事,預先雇用10個小叫花子組成梆子隊,叫他們在三更時打五更的梆,從燈市的一頭走到另一頭,不停地敲梆,以誤導人們早散市,當時人們管他們叫催燈梆隊。梆子隊可敲出曲牌,人不散梆聲不停,看燈的人轉而看敲梆的人,燈市未散,反添一景。

  另一景是乞丐們的“燈政司”。明清時,在正月十五這天,京城的叫花子幾乎傾城而出,在丐頭的率領下,組成一列“儀仗隊”。隊前有叫花子打著響鞭開道,後面跟著手持討飯竿子的乞丐,再後面是一片烏合之眾,個個手中拿著討飯的竹筒,狠命地敲。後邊還有四個人,手舉“糾察”、“彈壓”、“回避”、“肅靜”的小燈牌和一個寫著“燈政司”三個大字的大燈牌。燈牌後面就是用個破椅子充當大轎,讓八個叫花子抬著的乞丐頭。這位“燈政司”老爺八面威風,指揮叫花子們哪兒熱鬧就去哪兒,對店舖指手畫腳。店家怕招惹是非,趕快扔錢,叫花子們一哄而上撿錢搶錢,燈市裏留下一片混亂。1949年後,乞丐這個群體由政府收留,並進行了勞動安置,“燈政司”的習俗也逐漸消失。

  “燒火判兒”

  “打鬼”、“走橋”和“摸釘”也是老北京民間百姓過燈節時的傳統習俗。“打鬼”是一項兒童遊戲,其玩法是先選一個人當“鬼”,用一長繩係在其腰上,由幾個人牽著繩讓他來回跑動,另幾個人可上前打“鬼”,“鬼”能還手,倘有一人被“鬼”打中,他則替換為“鬼”。

  明清兩代,婦女們盛行逛花燈時“走橋”、“摸釘”。“走橋”是在正月十六那天,一些婦女罩上白綾衫,成群結隊見橋就走,並出遊到正陽橋、天橋等處,她們將橋當作“消”之意。

  “走橋”時,一人舉香開道,眾人隨後,稱為“走百病”或“消百病”,過橋謂之消病“度厄”,那時人們認為凡是不走橋的人就不能長壽,有首詩曰:“都城燈市春頭盛,大家小家同節令;諸姨新婦及小姑,相約梳粧走百病;俗言此夜鬼穴空,百病盡歸塵土中。”説的就是走橋之俗。

  “摸釘”是説婦女們為求有男孩結隊去各城門洞,尤其要到前門門洞去摸城門上的門釘,因釘與“丁”諧音,丁者,丁男也,據説摸過門釘後就容易生男孩。《都門竹枝詞》中曾雲:“女伴金箍燕尾肥,手提長袖走橋遲;前門釘子爭來摸,今歲宜男定是誰。”

  “燒火判兒”是老北京燈節中另一項民俗活動。“判兒”指的是陰間的判官,“燒火判兒”就是百姓們把這罪惡的判官燒掉之意。舊京時,有兩處地方舉辦“燒火判兒”:一是地安門外大街的城隍廟, 另一個是琉璃廠街的呂祖祠。城隍廟每年的正月十三至十七舉辦廟會,張燈結綵,極為熱鬧。廟會至傍晚後,將已置於庭院內的泥塑判官點燃,判官約五六尺高,其頭上戴著一頂雙翅的紗帽,挺著個大肚袒腹而坐。這判官腹中是空的,實際是用磚砌的大爐膛,人們將柴及煤塊點燃後,其火焰即從判官的口耳鼻眼及肚臍眼中冒出。遊客一邊圍觀,一邊拍手稱快。

  《燕京歲時雜咏》有詩云:“氣焰熏天火判官,登場非復漢衣冠;炎炎者絕隆隆滅,象齒焚身覺悟難。”就説的是“燒火判兒”的風俗。直到上世紀四十年代,“燒火判兒”的習俗才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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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北京多種口味的元宵

  除了以上的室外活動,正月十五元宵節的一個重要習俗,自然是吃元宵。元宵,歷史上曾有過面繭、粉果、元寶等稱謂。元宵形如圓月,故也名圓宵,又稱為湯圓或圓子,取月圓人團圓吉兆之意,直到唐代後才被定為元宵之名。

  正月十五這天吃元宵,歷史上流傳著很多軼事與趣聞。據傳,元宵的來歷與唐太宗有關。

  有一年的上元節,唐太宗為犒勞打退敵兵的兵部大將軍郭子儀,禦廚特在宴席上用糯米製成柔滑的白圓糰子款待,唐太宗品嘗後連讚好吃,並將其定名為“唐圓”,象徵著唐朝一統天下,因唐圓是在元夕消夜時所吃,故也俗稱“元宵”。又因是在水中煮食的,南方人稱之為“湯圓”。

  關於湯圓還有個浪漫傳説,相傳八仙之一的呂洞賓曾化為一位賣湯圓的老翁在西湖邊叫賣,這時許仙恰巧走過便買了一碗吃,他一不留神,一個湯圓滾落入西湖中,被白蛇吞了,於是白蛇成仙,化而為人,與許仙結為夫婦。

  元宵作為節令食品,盛于唐宋,唐代以前出現過形如蠶繭的“面繭”,當時是用油鍋煎炸而成,名“油錘”或“焦錘”,類似于如今的炸元宵。宋代時,水煮元宵的風俗已形成,出現了山藥圓子、珍珠圓子、金橘圓子等特色元宵。宋代文人曾對這種食品以極高的讚美:“團團秫粉,點點蔗霜;浴以沉水,清甘且香。”

  到了明代元宵品種更為豐富,《明宮史》曾載:自正月初九起四九城內北京人就開始吃元宵,其制法已如今日用糯米細面內夾白糖、桃仁、玫瑰等為餡。至清代,元宵曾是皇宮內元宵節時必食的禦膳食品。元宵品種進一步發展,最具盛名的是康熙年間就已出名的御用“八寶元宵”,曾有詩曰:“紫雪茶社斟甘露,八寶元宵效內做。”這首詩也説明八寶元宵當時已傳向民間。據《清史軼聞》載:有一年元宵節的早晨,光緒皇帝吃完元宵,前往慈禧太后面前請福安,慈禧正在吃元宵。她問光緒:“你用過膳了嗎?”光緒雖已吃飽卻懼怕慈禧不敢説吃過了,慈禧隨即賜元宵若干,按宮中規矩,如果賜膳不吃,便是不敬,惹太后發脾氣更了不得,光緒只得強忍吃下,不過悄悄把幾枚元宵藏于袍袖內告退。回到住處,元宵又粘又熱,弄得光緒皇帝滿身都是。

  民國年間,北京元宵品種越來越多,分為有餡心和無餡心兩大類。北京的元宵餡心品種眾多,如有加入桂花、芝麻、核桃仁、瓜子等果料的;有以細豆沙棗泥或山楂泥為餡的;也有五仁元宵、什錦元宵等,可謂千變萬化、風味各異,四九城內各階層均愛品嘗。

  舊時的北京,每逢元宵節,街市中的糕點鋪、乾果店以及小吃店,自春節後開市就大賣元宵,筆者記得在這些店舖前都搭有席棚,在棚內擺著幾案或八仙桌,架起籮筐,店員邊搖著元宵邊用火爐煮元宵,還高聲吆喝著:“元宵喲……”

  搖元宵也是老北京街市的一景,那時買生元宵及吃元宵的百姓眾多,元宵的價錢也不太貴,很多百姓在逛街時,碰到熱乎乎的煮元宵都會吃上一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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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宵曾叫“湯糰”

  在民國初,元宵之名曾被強迫改稱為“湯糰”,這是什麼原因呢?原來,在當年還有一段故事。

  民國初年,袁世凱篡奪了辛亥革命果實當上大總統,有一年元宵節,他覺得“元宵”兩個字不對勁兒,這元宵諧音不就是“袁消”嗎,於是他勒令北京城的老百姓不準再稱“元宵”,並把元宵的名字改成江南地區流行的湯圓,後來他覺得也不好,湯圓的“園”,還是和袁世凱的“袁”諧音,煮湯圓不就是要開水煮袁世凱嗎?袁世凱就又下令改稱“湯糰”,所有出售元宵的店舖不能在門前廣告寫“元宵”二字,都要改寫成“湯糰”。

  前門大街正明齋的少掌櫃有一天在叫賣時説漏了嘴,喊了句“元宵……”忽然間就被袁世凱手下的一個官員掌摑了兩個大嘴巴子,挨了打並被罰了兩百銀元。據傳,正月十五那天,袁世凱回家後,一個最受他寵愛的姨太太端來碗元宵,説:您吃碗元宵吧。袁世凱一聽,氣得當時就給了那姨太太兩個大嘴巴子。當年袁世凱改元宵名之事,有人還曾就作了一首打油詩:“詩吟圓子溯前朝,蒸化煮時水上漂;洪憲當年使禁令,沿街不許喊元宵。”民間還流傳著一首歌謠:“大總統,真聖賢,正月十五最難眠;‘大頭’抵銅角,元宵改湯圓;明年元宵後,誰再叫湯糰。”

  後來,在全國聲討聲中,袁世凱下了臺。袁世凱下臺後的一個元宵節,正明齋的門前,再次懸燈結綵,並懸挂出“本店出售元宵”的特大字招牌,“元宵”兩字寫的特別大,以示歡慶解氣之意。

  補白

  《水滸傳》中的元宵民俗

  古典名著《水滸傳》描寫了多個發生在元宵節的故事,將元宵節民俗表現得淋漓盡致,向讀者展示了一幅幅豐富多彩、栩栩如生的民俗年畫。

  放燈

  《水滸傳》第三十三回“宋江夜看小鰲山,花榮大鬧清風寨”一章中,宋江來到清風寨,投奔好友花榮,不知不覺住了一月有餘,臘盡春回,到了元宵節,寨上的居民都在準備歡度元宵節。書中寫道:“且説這清風寨鎮上居民,就商量放燈一事,準備慶賞元宵。克斂財物,去土地大王廟前扎縛起一座小鰲山,上面結綵懸花,張挂五七百盞花燈。土地大王廟內,逞賽諸般社火。家家門前,紮起燈棚,賽懸燈火。市鎮上,諸行百藝都有。雖然比不得京師,只此也是人間天上。”

  這段描寫體現了放燈的元宵民俗。小鰲山是人們為了挂花燈,用紙扎成的一個“小山”。關於花燈,有一個傳説:古時一獵人射死了一隻神鵝,玉帝聞訊大怒,發誓為神鵝報仇,要于正月十五焚燒人間,一位善良的仙女偷下凡間向人們報告了這一消息。人們在正月十五前後家家戶戶挂紅燈,放煙火,待天兵要下凡時,見火光一片,以為火早就燒起來了,便直接向玉帝交差,人間得免一難。

  小説中寫道,當晚宋江和花榮步行到清風鎮看燈。花燈花樣繁多,金光璀璨。元宵燈會在唐代盛況空前,唐玄宗時的開元盛世,長安的燈市規模很大,燃燈五萬盞,皇帝命人做巨型的燈樓,廣達20間,高150尺,極為壯觀。

  宋代,元宵燈會無論在規模和燈飾的精美程度上都勝過唐代,燈節的時間也由唐朝的3天延長到5天。

  社火

  《水滸傳》第六十六回“時遷火燒翠雲樓,吳用智取大名府”一章中寫道:“次日,正是正月十五日上元佳節,好生晴明。黃昏月上,六街三市,各處坊隅巷陌,點放花燈,大街小巷,都有社火。”

  社火是元宵民間的自演自娛活動。原為舊時村社迎神所扮演的雜戲,起源於隋唐,那時的祭祀活動叫“射虎”,取其以正壓邪,祈求五穀豐登,人畜平安的本意。“射虎”流傳到後來就變成了“社火”。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認識能力的不斷提高,祭祀社火的儀式逐漸增加了娛樂的成分,在北方一些地方,正月十五還要幾個村子聚集在一起演社火。社火裏包括高蹺、竹馬、旱船、舞龍、舞獅、秧歌和腰鼓等。元宵節鬧“社火”已成為我國傳統民俗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賜酒和“買市”

  《水滸傳》第七十二回“柴進簪花入禁院,李逵元夜鬧東京”一章中,通過燕青牽線搭橋,宋江見到了李師師。宋江與李師師飲酒敘談,將入正題時,宋徽宗通過地道前來與李師師幽會,宋江等人只好躲在暗處。書中寫道:“只見天子頭戴軟紗唐巾,身穿滾龍袍,説道:‘寡人今日幸上清宮方回,教太子在宣德樓賜萬民禦酒,令禦弟在千步廊買市,約下楊太尉,久等不至,寡人自來,愛卿近前與朕攀話。’”

  這段描寫表現了宋朝“皇帝賜酒、官員買市、情人幽會”的元宵習俗。宋朝東京汴梁的元宵節可以説是歷史上最繁華熱鬧的。元宵節宋朝君主登上宣德門樓觀看花燈,與百姓同賞元宵花燈。開封府尹要出來會見民眾,隨從跟在後面,背著一個大布袋,裏面裝的都是紙幣,每遇到在京城做生意的商販,便給他們派錢,每人數十文,祝他們新年生意興隆,這叫做“買市”。

  北宋徽宗年間,皇室還在皇城端門擺出禦酒,叫“金甌酒”,無論男女老少,還是富貴貧賤,都能到端門下受賜禦酒一杯。《宣和遺事》記載了一個趣事:一女子盡情遊覽了京城萬紫千紅的花燈後,已是深夜時分,見端門前擺著“金甌酒”,端起一大杯一飲而盡。飲酒後,竟順手牽羊將金酒杯塞進了懷裏,想偷走。她的舉動被正在巡邏的禁軍衛士發現,把她抓住押到徽宗面前,徽宗問她為什麼要偷東西。女子從容不迫,鎮定自若地説:“妾身的夫君平日管得嚴,我今天喝了酒,面帶酒容,回家後夫君會不高興的。我將金盃帶回去,做個證物,説是皇帝御賜的酒,夫君就不敢有意見了。”徽宗聽後大喜,説道:“此金盃就贈送給你。”並命令衛士將女子送回家中。 鄭學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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