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學者李永忠談三正省級高官腐敗案的警示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13日 11:22)
檢察日報消息:從去年4月25日到10月28日的半年時間,通過據新華社播發的消息,人們得知,有三名正省級腐敗高官被中央紀委查處。他們是貴州省原省委書記劉方仁、河北省原省委書記程維高、黑龍江省原省長、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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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潛心研究制度反腐的學者李永忠在接受正義網記者專訪時認為,2003年查處高官數目較多與加大反腐力度有關。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情形,李永忠認為原因有三:一是加大了案件查處力度,二是加大了黨內監督的力度,三是加大了制度反腐的力度。
要案再次敲響警鐘
記者:正省級而且是省委書記、省長一級的官員如此高的發案率,使中央感到震驚,讓幹部感覺震動,令群眾拍手稱快。作為長期潛心研究制度反腐的學者,您對此有何見解?
李永忠:嚴肅認真並毫不手軟地查處三名正省級腐敗案件,證明了我們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了黨同腐敗的根本對立;説明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和先進性,決定了我們戰勝腐敗的必然性;表明了我們有能力也有決心嚴肅處理黨內各種腐敗分子。我們也必須清醒認識到,包括正省級高官在內的腐敗易發多發,嚴重暴露了我們黨內民主制度、監督體制、工作機制以及法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和弊端。三名正省級高官的腐敗案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鐘。
推進改革,刻不容緩
記者:僅從三名正省級腐敗高官的單個行為和個人素質上去總結教訓,劉方仁、程維高、田鳳山與上世紀50年代的劉青山、張子善只有程度上的區分,並無實質上的不同。大量滋生蔓延的腐敗活動,降低著我們政治治理的公正,衰減著行政管理的效率,干擾著市場經濟的規則,污染著社會道德的風氣,威脅著黨和政權建設。三名正省級腐敗高官案件給我們提出了哪些嚴峻警示?
李永忠:腐敗利用我們體制、機制、法制中的弊端,正一步步向我們逼進——腐敗不僅擊中了我們隊伍裏的意志薄弱者,而且還誘惑著他們主動去尋找“糖彈”吃;腐敗正從我們肌體內最薄弱的部分打開缺口,蠶食著黨的組織和人民的政權;改變顏色的危險已由個體向群體發展,由基層向高層蔓延,在少數地區和單位,權力已經變質並腐敗……
正因為如此,程維高等人的案件才給中國共産黨人以如此明確的警示——
第一,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之亟須;切實把黨和政權建設置於科學基礎上之必然;總體推進改革,突破重點環節之緊要;改革用人體制,強化監督制約機制之急迫,已刻不容緩地擺在我們面前。
第二,只有儘快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才能深化整個改革;只有切實加大反腐敗的力度,才能有效遏制腐敗現象蔓延的速度;只有全面加強黨和政權建設,發展黨內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才能真正強化監督制約機制,不斷完善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
改進工作,“三管齊下”
記者:您曾將過去的2003年稱為中國“制度反腐”的發軔年,程維高等人被查處告訴我們今後的工作哪些方面必須改進?
李永忠:首先,必須切實改革現行用人體制。
我們的現行用人體制仍有嚴重的計劃經濟痕跡。幹部選拔公平競爭不夠。由於選人用人的主觀隨意性大,長官意志多,致使德才兼備、有膽有識者難以涌現,而欺上瞞下、見利忘義者易於鑽營。三名正省級腐敗高官身邊便圍攏了這樣一批人,吳慶五、李真就是眾多鑽營者中的典型代表。幹部隊伍中日漸滋長的封建人身依附性和醜態百出的跑官要官買官賣官風,蓋出於此。一些腐敗分子,正是瞅準了我們用人體制中的裂縫和破綻,攀緣而上,很快躋身高位。
其次,必須切實強化監督制約機制。
現行用人體制落後,是造成黨政幹部隊伍魚龍混雜的主要原因;監督制約機制軟弱,則是我們免疫功能缺乏的主要病因。
我們曾經試圖用思想教育、社會輿論、道德自律、政治運動等方式對腐敗進行制約,然而收效甚微,主要原因就在於始終沒有進行認真的權力制衡。即使組建了紀檢監察機關,體制上的從屬地位,也使其只能屬於一種內部自我約束的“柔性”監督,缺乏外在的“剛性”監督的力度和強度。我們不斷擴充黨的紀檢機關的人數,卻忽略相應擴大其權限;我們毅然增設了行政監察機關,卻未能理順和改革其領導體制;我們注意提高和解決紀檢監察幹部的職級待遇,卻疏于強化全隊伍抗衡腐敗的制約力。結果,雖然我們擁有30余萬名專職隊伍和數百萬兼職大軍,但由於體制上的問題,使一些地方的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日益弱化,勇於監督的不多。受現有體制的束縛,一些紀檢機關不僅不能認真履行“對同級黨委”“實行黨章規定範圍內的監督”的職責,有的對同級黨委“成員”的監督權以及向上的反映權、建議權、報告權也不敢、不願行使。
體制上的先天性不足,加上素質上的後天性軟弱,促成了一些地方和單位紀檢監察機關出現“缺鈣”現象,同時也助長了腐敗者的膽大妄為——河北省阜平縣的腐敗問題使先後兩屆縣委、縣政府的7名主要領導幹部垮掉了;山東省泰安、日照兩個市的黨政班子和主要領導幹部曾經相繼爛掉;四川省簡陽市原11個市委常委“進去”了8個,7個正副市長“進去”了3個;慕綏新、馬向東案發,瀋陽市就有17名“一把手”捲入其間……這些令人痛心的案件發生的重要原因就是監督制約的軟弱無力。三名正省級高官的腐敗案件充分説明,受現行黨內監督體制的局限,同級紀委的監督是軟弱的,上級紀委的監督是滯後的。
最後,必須切實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加強政治文明建設。
改革中暴露出的腐敗問題,也必須通過深化改革去解決。深化改革特別是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加強政治文明建設,是反腐敗的最有效措施。
記者:您認為通過深化改革來推進反腐敗有哪些主要措施?
李永忠:一是深化改革,在權力運作程序上下功夫,努力提高透明度,防止權力的非公共運作。三名正省級高官腐敗案件説明,我們一些地方和單位的黨務、政務工作,在運作過程中缺乏基本的透明度,致使腐敗現象、腐敗行為、腐敗分子趁渾水藏污,借朦朧納垢。權力離開民主“陽光”的照射,則必然腐敗,而透明度則是增加光照的重要措施。
二是強化改革,在掌權者身上下工夫,在提高其素質的同時,切實加強對其的監督制約,防止其以權謀私。為此,限制掌權者個人對公共權力的非公共運作,尤為必須。諸如實行領導幹部異地交流、重要崗位定期輪換,國家高級公務員如實申報家庭財産、經濟活動實名制、強化舉報、提高國家公務員薪金、對違紀違法者嚴加懲罰等制度,以使其不能、不想、不敢腐敗。
三是推進改革,加快民主與法制建設。加快政治體制改革,加強政治文明建設,發展黨內民主,實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反腐敗的最大政治保障。在公有制佔主體地位的社會主義國家中,一切腐敗溯其根源,都可歸結到用人不公這個最大的腐敗上。用人不公,進行的是在權錢、權色交易之上的權權交易,鯨吞國家利益的直接後果表現為“權力私有”。權力一旦私有,私有錢財,私有女色,自不在話下。
權力私有最早的表現是一言堂,腐敗難以防範;最終形式是家長制,腐敗必然蔓延。
幾十年來,我們有發展黨內民主的要求,卻缺少發展黨內民主的保障措施;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卻缺乏落實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性保障。隨著近日中紀委三次全會的召開,備受矚目的《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也將於近期出臺。這份中國共産黨成立83年以來的第一部自我監督條例,是實行黨內監督制度化的宣言書,黨內民主建設必將出現實質性的飛躍,中國的民主法制建設和現代化事業必將出現劃時代的進步。(劉梅)
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