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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評] 決策失誤也是一種腐敗

央視國際 (2003年12月27日 15:50)


  12月22日,《深圳市2003年度績效審計工作報告》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報告中對海上田園旅遊區等4個項目存在決策失誤的問題予以曝光,深圳市的經濟專家和社會學者一針見血的批評説:“決策失誤也是一種腐敗。”(12月26日《南方都市報》)

  近幾年,不少地方都有因“決策失誤”而把“好事”做成了損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敗家子項目”,決策失誤已成為政府部門必須引起重視的問題。人們可以在事後很容易地對一個決策失誤的案例做出它“不科學”的判斷,但是,事前這些決策往往因不具備監督程序,由個別人“包辦”,潛在的“不科學”性難以引起足夠的重視。這種沒有制度保障的決策,其實離真正意義上的科學決策還有相當距離。

  誠然,深圳率先實施績效審計,並把審計結果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這是政府對納稅人負責的表現。深圳市政府此舉明確了政府和納稅人之間的關係,政府擺正了位置,自覺扮演了一個公僕的角色。然而,績效審計只是在項目完工後進行審核,由於缺少相應的監督機制跟進,績效審計後的“打板子”,卻不能阻止決策失誤的發生。深圳海上田園旅遊區等4個項目決策失誤的負面效應,直觀的暴露出決策實施過程監督機制沒有跟上,連續三年虧損3500多萬元的海上田園旅遊區,如果有一套完備的監控預警體系,至少損失要減少一些吧?

  要解決這個問題,首先應該進一步深化政府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政府研究諮詢工作,尤其是重大工程項目和涉及老百姓生産、生活中的切身利益的項目,應該經過專家深入的調查研究和充分論證再做決定,避免盲目性。其次,應該重視政府決策制度的建設,儘快出臺《行政程序法》,規範政府決策行為。同時,建立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真正實行“誰決策,誰負責”。決策失誤後,屬於工作水平問題的,要進行行政處理;屬於違法行為的,要依法處理;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有以權謀私等現象的,該追究刑事責任的就絕不手軟。最後,減少失誤,絕不能僅靠行政機構的內部分工制約和職能的劃分。缺乏外界監督制約機制的公共決策還是一種權力集中的表現。

  目前,在許多發達國家,針對政府投資的重大項目都有一套完備的監控預警體系。在項目進行當中,一旦出現問題,預警系統就會發出警報,亮起紅燈,提醒政府馬上審查,解決問題。這樣可以避免問題進一步蔓延。筆者認為,深圳市試行的績效審計是一種進步,但還不夠,我們需要的是全程監控,進一步建立決策失誤防範機制,以避免和降低政府決策失誤的成本和風險。從一定意義上講,政府是靠納稅人供養的,因此,錢袋子並不在政府手裏,政府要花錢必須經過的反復審核、討論。在我國部分地區,對於重大項目,政府大筆一揮,幾億人民幣就花出去了。所以,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監督機制是非常必要的。

  與此同時,政府的公共決策應該納入到社會力量的民主監督過程中,逐漸增加決策的透明度,例如引入市民聽證和參與監督機制,廣泛聽取不同意見,以保證決策科學化。“意見”是一種福音,它的存在,能夠使決定更加科學,認識更加客觀,思維更加理智。 有些“意見”雖然聽起來不那麼順耳,但往往是確保決策正確的重要因素,是避免失誤的有效保障。制定理性的決策方案不是決策的目的,希望的結果如期出現、規劃的目標得以實現才是政府決策之初衷。(網友:沈峰)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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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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