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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12日 22:20 關鍵詞: 琉球 清政府 日本 朝鮮 中國 明治維新

清政府對日交涉關於宗藩態度差別的原因探析

江漢大學學報 記者:左世元

核心提示:琉球和朝鮮兩者地理位置決定了其戰略地位。兩者雖同為中國的藩屬,但由於其地理位置的差異,決定了其戰略地位的不同,影響了在清政府心目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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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調查

深度調查|房價普漲背後的激烈博弈

今年四月“國五條地方細則”實施以來,政府試圖穩定樓市價格,但開發商應對招數頻出,調控政策面臨考驗。央視網記者通過調查,隱約發現了樓市各方正進行著的激烈博弈。[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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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兩次鴉片戰爭和鎮壓太平天國農民起義過程中,清政府的許多封疆大吏就已經意識到近代海軍的重要性。但當時只不過是一些零星的活動,還未形成一種風氣。1861年曾國藩通過赫德向英國購買了一批輪船。1867年12月(同治六年),李鴻章在湖廣總督任上時就提出了在中國北洋、中洋和南洋建立一支守邊禦敵的近代海軍的規劃。並認為如果沿海能建成這樣三支艦隊,則“藩籬之事成,主客之形異,而海氛不能縱橫弛突矣”。在日軍侵臺之前,清政府海防力量已有一定的基礎。江南製造局所造和南洋所有的輪船共有八艘,其中有五艘是自造,三艘是購置的外國舊船。福建水師在左宗棠的主持下,共有船18艘,共有17000噸,水兵人數1600,炮84門,已初具一定的規模。這些輪船技術落後,畢竟表明清朝海軍朝近代化開始邁了一步。而同期日本海軍的情況是:明治五年(1872年)建海軍省,當時軍艦總共只有14艘,主要是從幕府時代遺留下來的,且大多是自造的,技術比較落後,總計噸位僅有18332噸。論海軍實力,日本顯然不能與中國相比。但是,就漫長的海岸線而言,中國當時僅有的海軍力量形同虛設,顯然是不敷使用的。日本侵略台灣及其後的一系列侵略擴張活動所造成的海疆形勢緊張,使清政府將籌建海軍事宜提上了議事日程。籌建海軍是以日本為假想敵國的。在這種氣氛的影響下,清政府在沿海沿江督、撫、大臣和朝臣之間發動了一次海防大討論,普遍認為籌建海防成為當務之急。薛福成在1879年所説,日本的侵略活動,“數年之中,一入台灣,再議朝鮮,三廢琉球,今其兵船且遊歷至福建,隱有耀武之意”,“知其志必不僅在朝鮮、琉球也”。這應當是這時人中比較普遍的感覺。總理衙門在1875年回顧發動海防討論的原因時就説:“揣度日本情勢,未能一日忘我,不能不為之備,於是有海防之議論。”1879年末又因日本的連續侵略活動,而進一步説:“跡其狡然思逞之意,無非事事傚法西人,恃其船堅炮利,遂以詐力而懷叵測??是海防一日不辦,既不足以伐敵謀,即于球案亦恐無了期”。清流派主將張佩綸的話則表達了統治階級中相當多的人的心情。他説:“道、鹹以來,天下有大患四,曰粵、捻、回、洋??今為患者獨一洋務耳,而東洋之患,且更逼于西洋。”總之,清廷籌建海軍的目的“大半為制馭日本起見”。根據討論的結果,清政府決定大辦海防,籌建北、東、南三洋外海水師。由於經費等諸多條件的限制,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決定先設北洋一軍,俟力漸充,再行展擴。隨即任命直隸總督、北洋通商大臣李鴻章和新授兩江總督、南洋大臣沈葆楨,分別為督辦北、南洋海防事宜大臣。清政府經過近20年(1875-1894)的慘澹經營,已基本完成海軍建設的藍圖。在甲午戰爭前,已建立了包括北洋水師、南洋水師和福建海軍在內的三支海軍艦隊。其中,北洋水師的實力最為雄厚。北洋水師艦隊共有鐵甲艦二、巡防艦八、蚊船炮六、魚雷艦六、練習艦二、輔助船四。這二十八艘艦艇中,除七艘自製外,其餘的二十一艘都是購自外國。購自德國的有定遠、鎮遠、濟遠及六艘魚雷艦共九艘,致遠、靖遠等十二艘購自英國。北洋水師的實力和日本差不多。所有這些艦隊共花經費69208千兩白銀(折合106580千元),總體上比同期日本的海軍經費要稍勝一籌(日本為97000千元)。1886年8月,北洋艦隊提督丁汝昌率領定遠等四艘軍艦訪問長崎,引起了日本朝野的極大關注。戰前西方列強對中日海軍力量進行了評估,認為一旦中日開戰,中國海軍有七成勝算。顯然,經過十數年的“同光中興”,連西方列強也不識清政府這個龐然大物的廬山真面目,過高估計了它的軍事實力。從某種意義上而言,説明不管是在日本,還是在西方列強的眼裏,清政府的海軍力量確實具有一定的規模和威懾力,中國在東亞尤其朝鮮問題上具有日本無法比擬的發言權。

清政府在朝鮮問題上態度仍然十分軟弱,不想同日本發生衝突,但為維護中國的利益和國際地位,畢竟採取了一系列積極的措施阻遏日本的侵略野心,這固然與朝鮮的重要地理位置有關,也因為清政府已逐漸建立了近代海軍,這與處理日軍侵臺事件之時的態度不可同日而語。

四、天朝大國的虛榮心是決定清政府對日交涉態度不可忽視的因素

中國在歷史上一直以天朝大國自居,按照儒家的思想建立起了一整套“華夷之辨”的統治秩序,用恩威並施的方法懷柔周邊的少數民族及一些小國,在西方列強用炮艦打開中國的國門之前,中國同周邊國家的這種藩屬制度非常穩固。鴉片戰爭之後,隨著中國領土的喪失和主權逐漸的淪陷,中國的這種藩屬制度開始解體。西方列強不僅加緊對中國蠶食鯨吞,而且覬覦中國周邊一直與中國有著傳統冊封關係的屬國。出於保障中國國防安全的需要,也為了滿足大國虛榮心的需要,對列強的侵略,清政府又不能不有所表示,於是越來越多地捲入了同西方列強關於藩屬的交涉之中。

清政府同藩屬國之間的宗藩關係是名義上的,藩國擁有自己獨立的政治、軍事、經濟、文化和外交等權利,宗主國不加干涉。琉球和朝鮮都奉中國正朔,並受冊封,定期向中國朝貢,進獻方物,中國朝廷賞賜以相應的物品,類似換貨貿易。有的學者根據朝貢次數的分析,認為藩國在十八世紀末和十九世紀前半期對清帝國的朝貢已失去舊時的性質而變成另一種東西,即已不再是藩屬國首腦仰慕“中華帝國”皇帝的“德化”而致敬的表現,相反卻是通商牟利的手段。清朝對琉球和朝鮮也並未進行過政治統治。琉球自成一國,在十九世紀中葉西方列強東侵時,于1855-1859年間曾與美、法、荷三國簽訂過通商條約。朝鮮李氏王朝自建立之日起,就與中國形成藩屬關係,歷經明、清兩代五百餘年,這種宗藩關係在長時期內只是名義和義務,朝鮮的政務由國王和其政府處理,宗主國並不干預其內政。
正是由於大國虛榮心的原因,清政府在與日本交涉琉球和朝鮮問題時,處於不能不為、但又無能為之的窘境。面對日本對琉球採取的一系列強制吞併行動和琉球國的呼籲,以及基於歷史上長期存在的對琉球的保護義務和清朝的體面,清廷對日本的行動不得不有所回應。在清廷朝野發表對日意見時,李鴻章不同意駐日公使何如璋提出的強硬政策,認為琉球“徒以其恭順二百餘年,不忍棄諸化外,且此次委屈陳情,頗昭忠悃,若拒之過甚,轉恐泰西諸國,謂我不能庇護屬邦”,“遣兵舶,責問,及約琉球人以必救似皆小題大作,轉涉張皇”,“以威利相角,爭小國區區之貢,務虛名而勤遠略,非惟不暇,亦且無謂”。要何如璋利用萬國公法同日本理論,“若言之不聽,再由子峨(何如璋)授公法商會各國公使,申明大義,各國雖未必助我以抑日本,而日本人必慮各國生心,不至滅球國而佔其地”。恭親王奕訢也持類似的觀點,認為“若竟棄之(琉球)而不覆庇,勢必為日本所並,誠不足以宣聖朝綏遠之恩,而慰荒服瞻依之願”。1879年4月,日本將琉球廢藩置縣,正式吞併後,中日間為此緊張交涉劃島而治的折衷方案(即日本將琉球群島南面的宮古、八重山群島劃歸清朝管轄,復琉球國,作為補償,清政府給予其最惠國待遇)。駐日公使黎庶昌在給李鴻章的電報中認為,只要日本同意復琉球為國,繼續保持與中國的朝貢、冊封關係,“余可概推與日”。根據黎庶昌與日本的談判情況,李在給總理衙門的意見中也認為:“琉球能復,尚氏照常封貢與中國,面似過得去。惟向稱球王,今改縣令,名實稍有未符,此尚無甚關要”。説明李鴻章基本贊成黎的意見。可見,清政府與日本交涉是從維護天朝大國的尊嚴的角度出發的。

清政府在處理朝鮮問題上也存在這種心態。日本明治維新後,很快加入了西方列強侵略朝鮮的行列。日本對朝鮮的戰略地位覬覦已久。早在明朝後期,日本的權臣豐臣秀吉就發動過兩次大規模的侵朝戰爭。明治三年(1870),日本政府派佐田白茅赴朝通使,遭到朝鮮的拒絕,日本國內“徵韓論”一時甚囂塵上。1875年9月,日艦雲陽號闖入朝鮮水域挑釁,與朝鮮守軍發生衝突,製造“江華島事件”。日本以此為藉口大作文章,向清政府提出不過問朝鮮事務的無理要求。總理衙門認為,“朝鮮雖隸中國藩服,其本處一切政教禁令,向由該國自行專主,中國從不與聞,今日本欲與朝鮮修好,亦當由朝鮮自行主持”。據此,日本認定朝鮮是一獨立國,找到了規避清朝,直接對朝交涉的藉口。顯然,總理衙門説的是實情,就中國傳統的藩屬關係而言,主要是朝貢和禮節關係,並無政治統治的形式;同時也是害怕惹火燒身的推脫之辭。李鴻章不太同意總理衙門授日本侵略朝鮮以柄的説法,認為“永遠兩不過問,而使朝鮮失望,日本生心”,結果“似已薄待屬國鄰交,顯示天下以不廣”。因此對此“不可不預為籌及者也”。隨著帝國主義對中國、朝鮮的侵略擴張,清政府進一步強化與朝鮮的宗藩關係,既有主觀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觀方面的需要。在客觀上,直接干預和控制朝鮮的內政、外交、財政諸方面,是為阻止日、俄等國侵略中國,從自身安全的屏障位置考慮。在主觀上,則是因為清政府在越南等屬國的問題上,已經遇到了帝國主義強有力的挑戰,失去了“上國”的尊嚴決不願這樣的結局在朝鮮重演。因此,為自身的國際地位、世界威望計,為爭保朝鮮,竭力控制這一屬邦,不惜改變傳統方式。清政府非常明白地表示無意改變朝鮮的現狀,“無論郡縣、監國,本不欲辦,亦辦不到”。“英之於緬,法之於越,倭之於球,皆自彼發難。中國多事之秋,興滅繼絕,力有未逮”,隱晦地説明其意在維護自己的國際尊嚴。清政府加強宗藩關係實質化,是近代國家關係複雜化、殘酷競爭的結果。一方面清政府與朝鮮政府必須密切關係,抵禦外侮;另一方面清朝需要在國際社會顯示強大,顯示對朝鮮的影響力與控制力,滿足“天朝大國”的虛榮心。清朝不甘心丟失朝鮮這一屬邦,又須處處體現上國“字小”之恩,要保護屬國,支持屬國;同時又要求朝鮮事事體現屬國“事大”之禮,防止朝鮮背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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