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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12日 22:20 關鍵詞: 琉球 清政府 日本 朝鮮 中國 明治維新

清政府對日交涉關於宗藩態度差別的原因探析

江漢大學學報 記者:左世元

核心提示:琉球和朝鮮兩者地理位置決定了其戰略地位。兩者雖同為中國的藩屬,但由於其地理位置的差異,決定了其戰略地位的不同,影響了在清政府心目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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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調查

深度調查|房價普漲背後的激烈博弈

今年四月“國五條地方細則”實施以來,政府試圖穩定樓市價格,但開發商應對招數頻出,調控政策面臨考驗。央視網記者通過調查,隱約發現了樓市各方正進行着的激烈博弈。[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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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琉球相比,朝鮮的戰略地位則非常明顯。朝鮮歷來與中國的東北有着唇亡齒寒的關係,一旦朝鮮受到侵略,中國東北門戶洞開,所有的屏障將會盡行撤除,清朝的“龍興”之地---滿洲乃至京畿地區將完全暴露在敵人的攻擊之下。明朝後期的“倭寇”侵略朝鮮,並以此為跳板侵略中國的歷史讓清朝的當權者還心有餘悸。在《北京專條》的墨跡還未幹的情況下,日本又開始染指中國的另一個屬國朝鮮。面對日本的壓迫,李鴻章認為,“朝鮮久隸外藩,實為東三省屏蔽,與琉球孤懸海外者形勢迥殊”,“我藩屬之最親切者莫如朝鮮”。對日本脅迫朝鮮通商,修改稅則,李鴻章要求朝鮮“非先與美國訂一妥善之約”,否則“朝鮮勢難孤立”,而朝鮮與中國“休戚相關,亦不可不隨事維持,多方調護,保茲屬土,即以固我藩籬”。隨着中國東南沿海的開放,以及東亞日本的迅速崛起,英、俄等國在東亞競爭的加劇,清政府對朝鮮重要性的認識從一開始就要比琉球深刻得多。

如果説清政府沒有認識到琉球的戰略地位,這是一個事實,但清政府多少對失去琉球所帶來的危害性還是有所警惕的。清政府的決策者主要還是從琉球喪失的危害性會影響到朝鮮這一角度出發的。駐日公使何如璋在1875年5月致李鴻章函中警告説,“日本阻貢不已,必滅琉球”,如果琉球問題同日本妥協,台灣也危在旦夕,“琉球既滅,行及朝鮮”,“又何況琉球迫近台灣,我茍棄之??臺澎之間將一夕之安不可行”。主張與日本據理力爭。李鴻章也不是沒有意識到失去琉球的危害性。他説:“琉球地處偏隅,尚屬可有可無,設(日本)得步進步,援例而及朝鮮,我豈終能默而耶?與其日後言之而毫無補救,似不若及今言之,或稍止侵凌”。或許結果“不至滅琉球而佔其地,似較不言為少愈耳”。總理衙門大臣奕訢也同意李鴻章的意見,認為“據理詰問為正辦”,“使日本不致遷怒尋仇,別生枝節”。可以看出,儘量避免在琉球問題上同日本發生衝突,是清政府處理該問題的基本出發點,因此不可能支持何如璋提出對付日本的“一為選遣兵船責問琉球,徵其入貢,示日本必爭;一為據理力言,明約琉球,令其夾攻,示日本以必救”的強硬策略。清政府之所以要過問一下琉球問題,其落腳點還是基於怎樣保護台灣和朝鮮的屏藩地位,實質上並未真正意識到琉球的戰略地位。

由於輕視琉球的戰略地位,清政府在與日本的交涉過程中一直持敷衍消極態度,不願開罪日本,使得日本得以完全吞併琉球。日本為實現其擴張政策,吞併琉球是其必然步驟。日本徵臺之役是由琉球漂流民引起的。當時的琉球是清朝的一個朝貢國,國王尚泰仍受清朝的冊封,是大清帝國的“藩屬”,其雖然也聽從於日本薩摩藩的指示,處於中日“兩屬”的地位,但畢竟是一個擁有獨立政治、軍事、外交,得到國際社會承認的王國,而並非日本所有。由於清政府的妥協,這次冒險行動卻使日本意外獲得了三點好處:迫使清政府在《北京專條》中承認台灣人錯殺琉球人乃是“台灣生番曾將日本國屬民等妄為殺害”,日本出兵台灣“原為保民義舉起見中國不指以為不是”;由琉球而援例及朝鮮,為侵略朝鮮埋下了伏筆;窺破清政府對外政策的軟弱。日本遂更加膽壯,得寸進尺,肆無忌憚地單方面採取了一系列吞併琉球的嚴重步驟:改琉球國為日本的一個藩,任命國王尚泰為琉球藩王,並列入日本的華族;1875年(光緒元年),日本政府禁止琉球藩對清帝國兩年一次的朝貢,以及清帝即位時的派遣慶賀使並接受冊封的慣例;同年6月,規定琉球改用日本年號,遵從法律,並派遣學生至東京就讀。由於清政府對琉球問題始終抱着消極態度,無所作為,更加縱容了日本吞併琉球的野心。日本遂於1879年改琉球為日本的沖繩縣,正式將琉球吞併。

由於重視朝鮮戰略的地位,清政府在朝鮮問題上採取的措施也更為主動、積極一些。早在1879年8月(光緒五年七月),總理衙門為阻止日本侵略朝鮮,就積極提出了對策。指出“泰西各國欲與朝鮮通商”,而“日本、朝鮮積不相能,將來日本恃其詐力,逞志朝鮮,西洋各國群起而謀其後,皆在意料之中,各國既欲與朝鮮通商,儻藉此通好修約,庶幾可以息事,俾無意外之虞”。李鴻章在給朝鮮大臣李元裕的信中更明白地指出:“今日之計,似宜以毒攻毒,以敵制之策。乘機決策,並與泰西各國立約,藉以牽制日本”,而且“若貴國先與英、德、法、美交通,不斷牽制日本,並可杜俄人窺伺”。清政府這種“以夷制夷”的策略雖不高明,但也是萬般無奈之中的一個可行的途徑。《濟物浦條約》簽訂後,表明日本對朝鮮的侵略進一步加深,清政府內部要求對日採取強硬措施的呼聲佔了上風。張佩綸強調,日本的威脅比西歐的危險更為緊迫,必須迅速訓練陸海軍,征伐日本,以維持朝鮮作為清朝的藩屬地位,並提出了《朝鮮善後六事》。在這種背景下,清政府在朝鮮採取了強硬措施。1882年壬午兵變時,駐朝清軍鎮壓了這次兵變,同時挫敗了日軍試圖在朝鮮的武裝行動的圖謀,以軍事力量顯示了清朝在東亞國際事務中所起的作用。政變平息後,清政府在朝鮮的地位得到進一步加強。中朝宗藩比以往任何時期更顯緊密。壬午政變是清政府和日本在朝鮮較量的第一個回合。

朝鮮經過壬午政變、甲申事變等一系列變故之後,清政府越來越多地捲入朝鮮事務中,直接強化了與朝鮮的宗藩關係。為妥善解決朝鮮問題,清政府提出了“防微杜漸”的“預為之計”。1890年,醇親王奕儇、李鴻章與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共同商議朝鮮政策,形成了“整頓事宜六條”。內容是:“一、精練水陸各軍;二、東三省興鐵路;三、該國稅司,由中國委派;四、該國派使,應守屬國體制;五、阻止該國借外債;六、匡正該國秕政。”慈禧太后最後批准了整頓朝鮮事宜的六條政策,並説“前議六條,以整頓武備,興辦鐵路為先。果能及時認真辦理,則與後四條剛柔相濟。現在固可消患未萌,將來亦覺緩急可恃”。整頓事宜六條,體現了清政府對朝宗藩關係由徒有虛名轉變為實質化,體現了清政府對朝政策的現實性和長遠性。如果朝鮮一旦出現了“緩急”事故,清政府可以應付裕如。但是後來的情形並非清政府所預料的那樣。1894年春,朝鮮爆發了甲午農民起義,給日本提供了入侵朝鮮的藉口,中日關係進一步惡化,衝突不可避免,終於兵戎相見,爆發了甲午戰爭。

日本侵略野心的膨脹是與清政府對琉球的消極態度相關聯的。1874年日軍侵臺,實在是一次冒險行動。日本政府對這次行動帶來的後果作了最壞的打算,那就是損兵折將、無功而返。駐日公使何如璋通過幾個月對日本社會的觀察,認為明治維新後的日本國力尚弱,內伏危機,“該國債逾兩億,因去年薩亂,民心不靖,復議減租,國用益絀”,“陸軍常備額止三萬二千人,海軍止四千人,輪船止十五號,多朽敗不可用者”。何氏的強硬主張還是從知己知彼的角度得出的較為客觀的結論。也如日本駐天津領事竹添所説的,日本財政上有困難,不可能採取全面開戰以威服清政府之上策;而只能採取虛張開戰之勢,不戰而使清政府屈服,因為了經過“同治中興”的清朝,軍備“已非十年前之清國可比”,日本並不能穩操勝券。正是清政府對琉球的消極態度,縱容了其野心,進而使日本由琉球而及朝鮮,給後來的對日交涉帶來了無窮隱患。

三、海軍力量是決定清政府對日交涉態度的另一個重要因素

琉球位於東海,孤懸海外,在清政府缺少跨海遠征的近代海軍力量的前提下,決定了清政府對其鞭長莫及,宗藩關係徒有虛名。在近代資本主義弱肉強食的殘酷世界裏,處理國際事務是以武力為後盾的,否則,國際交涉只是徒費唇舌。對日本侵略琉球事件,清政府無力救援,只能空口與日本交涉和提出抗議,多少顯得心有餘而力不足。可以説,近代海軍的缺乏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清政府對日交涉的發言權。千瘡百孔的清政府雖在西方列強的侵略面前已習慣於逆來順受,但對歷史上曾是一個向中國稱臣納貢、被譏為“不值一喙”的“蕞爾小國”日本,竟然在傚法泰西幾年後也敢挑戰清朝在東亞的權威,令清政府的許多封疆大吏難以容忍。增強海防力量幾乎一時成為清政府內部的普遍共識。自然,擴建海軍力量成為清政府對抗日軍再度侵略這一主題中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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