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蘋果公司
投訴內容: 本人於2013年9月24日買的手機於2013年9月27日被小偷偷走,通過客服查到已經於2013年10月17日在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小北關街31號瀋陽北方格安通訊技術有限公司換機,新的序列號我都有,我自己買電話時候的發票也都在,我就想説蘋果售後在沒有提供發票收據的時候可以隨便給機子換機嗎?那對消費者的保障是什麼呢?店面強上張貼着換機刷機需要提供三包,但到店裏問,他們確不承認説現在更改了,説只要客戶拿電話過來,他們就給弄!希望能通過這個平台解決一下這個事情,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