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在2013年5月22日在淘寶購買了兩雙鞋子,訂單編號:262428634406595 訂單編號:351543086826595買家過後發貨,地址是江蘇省 無錫市 江陰市 河塘蒲市村浦巷上52號(蒲市村委)快遞員在送包裹圖中打電話説幫我放在我家附近超市裏,我説好的,但是等我去拿時已經沒有了,他現在説運單上是老闆的簽名,誰收包裹的就是誰簽字,怎麼可能還簽的是我的名字呢,我現在怎麼相信這是老闆簽的呢!之前都沒證實,我不相信的,之前都沒跟我説清楚。事實上快遞人員在沒有直接將包裹送到我收中而轉交給超市老闆帶管時應該和他説明這是某某人的包裹,她一會會來拿走,你先幫我看管一下,不要弄丟。還應該讓他簽收後才能走,並電話告知我包裹已經幫你放在超市老闆那了他已經幫你簽收了,你一會去問他拿。如果是這樣的話我不會責怪快遞人員,因為他們很負責。是老闆弄丟了的我會問老闆賠償。現在老闆什麼也不知道,怎麼可能叫他賠償。 運單上面不是我的簽名也沒拿到包裹。現在投訴中通快遞人員,叫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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