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在京東商城購買了北京康馨兒科技有限公司出品的金盾嬰兒蚊香片,商城網頁上介紹的産品有效成分為炔丙菊酯4.4毫克和四氟甲菊酯4.4毫克。實際收到的物品包裝上顯示只有一種有效成分:炔丙菊酯10毫克。打電話諮詢廠家,廠家人員開始説他們沒有這種産品,不是他家的。她説讓我把産品照片發給她。我拍照發了給她,結果沒有任何答覆。我就繼續打電話問,她們另一個同事回答説,是珠海還是廈門(這個細節不記得了,不過我有電話錄音為證)發的包裝變掉了,上面印的炔丙菊酯10毫克,但是,她們裝進去的蚊香片還是炔丙菊酯4.4毫克和四氟甲菊酯4.4毫克。這樣的回答讓我很擔心,一是她們對自己所賣的産品不熟悉,二是,無法合理解釋發生的情況。後來,打電話給京東,京東的反應是商品改變包裝,不需提前通知顧客。我説這個不是更換包裝的問題,是包裝與實物不符。京東説跟他們沒有關係,然後就沒有下文了。由於這個産品是給嬰兒使用的,安全肯定是第一重要的。而按照商家的解釋,炔丙菊酯是一種有害成分,她的産品一直都是4.4毫克每片。而現在實際收到的是10毫克。這就讓我們不知道是否安全,是否可用。希望央視315能調查一下,看這裡面到底有什麼貓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