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1.商家不退款
2.在超出淘寶網的15天期限後,淘寶不能再採取任何的維權措施
事件詳述:我在4月10日在淘寶網華誼網銀便民購買了代付火車票(4月20日成都-北京T8,兩張 ),共813元(798的火車票和15的手續費)。但是恰逢4月20日雅安地震,火車暫時取消,當即辦理了退票,但是當時人數多火車站沒有給退票受理單,當晚向商家説明了情況並且商家表示錢到其賬上,他就退款。
之後至5月20日,期間問了很多次,商家都表示沒有退款,我打了12306查詢明確表示已經退款,並且給了我退款的交易流水號。然後聯絡商家時,商家不顧之前的説法,要求我必須提供交易受理單。我無法,找到了四川的家人在火車站補開了一張受理單。
然後上傳受理單給商家後,商家再也沒有任何回復,並且在5月25日將我拉至阿裏旺旺的黑名單。
因此,我想要投訴商家對於退款到賬的錢不歸還給我,同時還想投訴淘寶網,15天的交易期限後就不能投訴商家和銷售維權的做法有失考慮,應該提供途徑應對突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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