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深圳電信公司
投訴內容: 2011年7月辦理1年寬帶,至2012年7月31日到期,合同到期後電信沒有任何提示的情況下,繼續開通收費;其中關鍵是到2012年6月我就沒有再用電信的那個寬帶賬號。也就是説從2012年8月至2013年4月期間我根本就沒有消費,並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電信強制要求收費。 電信寬帶合同裏也沒有明確説到期自動變更為按月收費。 電信的這種做法完全是強盜形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