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於2012年12月16日在淘寶購買了一件衣服,訂單號181593451823017,並投了華泰公司退貨險,投保訂單:181593451823017 。12月24日買家簽收。12月26日17:32買家創建了售後申請,要求退貨,賣家同意退貨,12月27日買家退貨,12月29日,賣家支付完成,維權成功。但時至今日,華泰公司一直未予理賠。公司客服説公司規定交易成功就不能理賠,系統就是這樣。
作為買家(保戶)的義務是繳納保費,當初投保時,公司也沒有提醒買家(保戶)交易成功就不能理賠,何況交易成功是系統自動操作,並非買家自願。買家的義務已經完成,公司的霸王條款難道就是拒賠的理由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