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1993年3月,福建石獅市名曰【石獅市聯邦國際商業城】的項目被要求以外地他人身份全額購買鏤花,一年後交房,並承諾超期交房按年1
5%罰款。但是2000年勉強交房後至今20年沒有給業主辦理産權證,更沒有賠償,由於沒有産權證,又都是用外地人身份證購買,業主無法維權。2010年,鋻於該項目的歷史特殊性,石獅市政府僅給予業主們登報確權,但還是沒有給予辦産權證,而且宣稱不得買賣。至今沒有正常供水電,房子則有當地村控制水電,房子隨便他們佔用,或200元租用。
當時情況説明===1993年,由於當時當地還沒有過商品房,又打出深圳市和石獅市兩政府合作項目的金牌,儘管需【外地身份證】【全額交款】但還是被開發商和當地很多公職人員吵得一塌糊塗!受害者上萬,至今原始業主還有8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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