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1年8月23日,該企業在濟南歷下區十畝園街道辦搞促銷,在決定購買前,我給生産企業廣州海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打電話進行了諮詢,答覆説是他們企業的銷售人員在搞促銷活動,可放心購買。於是,我花了2940元買了一部凈水器,銷售人員承諾保證售後服務。當時給的是付款收據,他們解釋因濟南銷售公司正在辦理註冊,過後可換取正式發票。買了不到一年,凈水器出現問題,去找銷售人員,已是人去樓空,電話是空號。我打電話給企業,他們答覆産品是他們的,銷售人員不是他們的,誰賣給你的你去找誰。我説,當時諮詢你們説是你們的銷售人員,為什麼現在又不是了呢?你們這是欺騙行為!退一步説,即便不是企業直接銷售的,既然承認是你們的産品,可不可以售後服務呢?他們説目前在濟南沒有服務人員。我説如果你們是這種態度,就只好3.15投訴了!據説,我們這裡好多人都有此遭遇。投訴的目的一是防止更多的人受騙上當,二是要求企業改變不良的經營作風,給消費者一個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