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07年棚戶區拆遷,開發商補償900萬元人民幣,企業有退休、在職股東(包括法人,每人佔2%股份)合計506人;從2007年4月—2010年11月維權同開發商打官司,經相關部門協調開發商增補價值463萬人民幣等價的産權房一處。地址:大經路113號三義衚同13—21棟號一、二層門市樓房551.83平米。長春市房地局,房證號:2120000824.
投訴企業法人代表:張玉眉.
一.900萬的利息30萬不存企業賬戶;存在股東藤志民賬戶中資金轉移。長春市南關區公安局經偵中隊查出不處理?説有問題,但不大。投訴人要審計報告不給?(2013年1月21日經區檢查院得知)昨天檢查院説違法,但法人沒有犯罪不能立案!
二.該人不召開董事會、股東會,私自把企業産權房出租給自然美美容美體學校。簽五年合同,現在收兩年租金15+20=35萬元人民幣和2萬元抵押金。企業賬面不顯示!
三.分配900萬元款項時自墊社保費97人,約212萬元當中剋扣10%資金去向不明?2007年2011年兩次罷免法人,一個企業、一個法院兩個判決。這回解散公司到南關區人民法院起訴,就是不立案。用事實説話。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