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在09年10月從外地調入成都工作時,在郫縣犀浦西區地標貸款買了一套房子,面積是85平方左右,現在開發商通知拿房産證,但要求我補繳3%的契稅;
我就不明白了,為什麼我是首套房,面積在90平方以下還要收3%的契稅,我想放眼全國任何地方也不會這樣來宰老百姓,為什麼成都郫縣就這麼牛???(根據國家規定,首套房,面積90平方以下就是1%契稅);
-----(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8)137號通知內容,對於購房合同備案時間在2008年11月1日及之後,個人首次購買90 m²及以下普通住宅,契稅暫按實際成交價的1%收取;個人銷售或購買住宅暫免徵收印花稅。)
我打電話問開發商,開發商叫我問房管局,房管局讓我問地稅,地稅解釋是: 我的房子單價剛剛高於了當時郫縣房管局5月份公佈的單價1.4倍... 這樣的解釋不覺得牽強嗎?我買房子時是09年底了,正式房價漲的最高的時候,而且是帶裝修的房子,為什麼你們不減掉裝修的錢?為什麼你們不直接向開發商徵收,為什麼我買了高房價的房子還倒要繳3%的契稅? 為什麼要這樣宰普通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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