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在2012年4月7號購買華為榮耀手機使用到2012年11月4號時手機屏幕中間大約有3-5毫米觸屏失控無用,於是找到售後服務送回該公司檢測維修但是25天左右打電話説手機純屬人為,是人為進水導致的觸屏失控但是在這我以人格保證手機從來都沒有進水.難道就檢測就任由他們隨意胡説嗎/?
手機在寄回該公司總共也有20多天左右結果給我的回復是維修需要800元本人的手機還處於保修期該公司怎麼能這樣欺騙消費者呢?而且手機寄回該公司檢測20多天才回復,返回時沒有給本人任何檢測報告而是在售後服務單上自己寫上"進液"二字,就退回給本人.
我想請問出現這樣的問題該公司沒有一點責任嗎?檢測的結果就不用出示任何憑據嗎?以後還能在相信華為嗎?
如果手機真是本人人為損壞那麼失控的就應該是整個手機屏幕而不是中間那3-5毫米了.
本人對此處理結果非常的不滿,之前有打華為投訴電話但是他們第二天給出的答案還是要本人出錢自己維修難道他們是一夥的都沒有一個人可以講理,簡直就是太坑人了.
希望求助315幫忙能為我們這樣的消費者出口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