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7月12號買的,商品描述本來有充電器,我看到之前有網友説沒有找到充電器聯絡了客服才給的,所以填寫申請要求送。我同事提醒我,京東有可能會直接修改商品描述,最好截圖,我還不以為然,還説不至於吧。 過幾天有個客服打來的電話非常強硬,打到我手機聲稱商品沒有充電器,還要求我截圖提供證據。我上網站一看果然老母雞變鴨了。一個充電器了不起就是10塊錢。請問京東知道什麼叫誠信嗎? 難道以後我每次到你們這裡買東西都要記得先截屏留點包裝清單的證據?
第一次補送申請,京東説會給補送,上傳圖片為證。
一直沒送,第二次申請之後,他們就把商品説明給修改了。
另外一張圖,是其他用戶的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