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動融合發展,智慧電視迎來發展新機遇

2014年08月22日 10: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birtv | 手機看新聞

  眾所周知,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

  首先來看何為“新媒體”。目前在概念混淆下,“新媒體”出現了如下的分類:按照傳輸方式分為IPTV、數字電視、數字交互電視、VoD;按照環境分為戶外大屏、樓宇電視;按照搭載工具分為樓宇電視、公交電視、鐵路電視;按照顯示方式分為手機電視、手機報紙、手機雜誌;按照接收方式分為移動電視、移動多媒體廣播等。

      這些新媒體的分類是否科學?這就涉及到了媒體與媒介的本質區別。

      媒介是雙方發生關係的人或事物,各種信息的傳輸手段,如文字、各種印刷品、聲波、光、電波等。媒介是傳播信息資訊的載體,即信息傳播過程中從傳播者到接受者之間攜帶和傳遞信息的一切形式的物質工具。1943年美國圖書館協會的《戰後公共圖書館的準則》一書中首次使用作為術語,現在已成為各種傳播工具的總稱。而媒體是指有內容或信息發佈權的機構,如通訊社、電臺、電視臺等。媒介與媒體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現在的很多人都將媒介和媒體的概念搞混淆了。

      對於傳輸方式的新媒體分法,應當説沒有一種是具備了新媒體的特點——所有人向所有人的傳播,是傳輸媒介的技術進步,如同現在的報紙,儘管由鉛字排版改為激光照排,但仍然不叫新媒體一樣。有人可能會説在IPTV和VoD中增加了互動或者叫交互,是新媒體。但是電臺的聽眾點歌以及短信、微博、微信也是一種實時交互,可以説電臺變成了新媒體嗎?

      按照環境分或者搭載工具的新媒體分法,是不是我們以後還會有廚房電視、臥室電視或自行車電視等“新媒體”出現呢?可見,儘管放置的環境不同,電視本身並沒有出現變化。

     按照顯示或接收方式的新媒體分法,小的叫手機電視,7英寸以下的叫移動電視,大的50英寸以上的是不是也是“新媒體”或固定電視?手機的顯示屏作為顯示終端是新媒體,那等離子電視和液晶電視為什麼不是新媒體?

     新媒體是新出現的事物,其概念應當説是基本清晰的,儘管技術的進步會不斷地增加其種類,但其特點是很明顯的,必須具備區別於傳統媒體的特點,並不是出現什麼新的方式就可以被稱為“新媒體”的。並不是所有新出現的媒體表現形式都是屬於新媒體,而關鍵是要看其在技術上或在傳播學上是不是具備新媒體的特點。

      可見,目前的互聯網、博客、微博客、播客、網絡上的交流群、微信等具備新媒體的特點,屬於新媒體的範疇。相對地,其它涉及到顯示方式的變革、安放位置的變化等的,就是新興媒體。

      今年8月18日,習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上強調:“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要遵循新聞傳播規律和新興媒體發展規律,強化互聯網思維,堅持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優勢互補、一體發展,堅持先進技術為支撐、內容建設為根本,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在內容、渠道、平臺、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一批形態多樣、手段先進、具有競爭力的新型主流媒體,建成幾家擁有強大實力和傳播力、公信力、影響力的新型媒體集團,形成立體多樣、融合發展的現代傳播體系。要一手抓融合,一手抓管理,確保融合發展沿着正確方向推進。”

可見:

      “強化互聯網思維、先進技術為支撐、內容建設為根本,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在內容、渠道、平臺、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為國內智慧電視應用的大發展帶來了巨大機遇。

      “要一手抓融合,一手抓管理”則突出了在大力發展智慧電視應用的同時,確保智慧電視信息業務系統安全的無比重要性。

      綜上,智慧電視將是新媒體與新興媒體的融合産物,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的融合發展將為國內智慧電視應用的發展與安全管理帶來重大機遇。這些問題,目前應該是業內熱烈討論的對象。而此時,適逢由BIRTV組委會主辦、DVBCN承辦的“2014BIRTV智慧電視信息安全&應用發展峰會”將於8月27日在北京皇家大飯店召開,擬邀請相關政府部門、智慧電視廠商、安全廠商、廣電運營商、OTT TV服務商等共同探討如何為智慧電視、增值應用和用戶個人信息安全保駕護航,歡迎您的參與!

熱詞: 大力推動融合發展,智慧電視迎來發展新機遇 編輯:謝寧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