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北京思朝國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廣東省中星凝聚廣告傳媒有限公司、海南白馬傳媒廣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已退辦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央視)《廣告代理證》,以上廣告公司與央視廣告代理業務已全部終止。
《廣告代理證》是確認廣告公司有總台(央視)廣告經營資質的唯一憑證。已退辦《廣告代理證》的公司不能以總台(央視)廣告代理公司名義從事廣告經營業務。
特此公告。
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總經理室
2025年年10月17日
北京思朝國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廣東省中星凝聚廣告傳媒有限公司、海南白馬傳媒廣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已退辦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央視)《廣告代理證》,以上廣告公司與央視廣告代理業務已全部終止。
《廣告代理證》是確認廣告公司有總台(央視)廣告經營資質的唯一憑證。已退辦《廣告代理證》的公司不能以總台(央視)廣告代理公司名義從事廣告經營業務。
特此公告。
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總經理室
2025年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