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重慶雙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已退辦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央視)《廣告代理證》,以上廣告公司與央視廣告代理業務已全部終止。
《廣告代理證》是確認廣告公司有總台(央視)廣告經營資質的唯一憑證。已退辦《廣告代理證》的公司不能以總台(央視)廣告代理公司名義從事廣告經營業務。
特此公告。
附件:
已退辦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央視)《廣告代理證》 | |
序號 | 公司名稱 |
1 | 重慶雙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
2 | 中晟九州集團有限公司 |
3 | 昌榮數科傳媒有限公司 |
4 | 石家莊旅投文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 |
5 | 北京中視合贏廣告有限公司 |
6 | 北京聯帕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7 | 佳德無限(佛山)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8 | 北京中視甄選科技有限公司 |
9 | 湖北嘉元廣告傳媒有限公司 |
10 | 北京明日陽光廣告有限責任公司 |
11 | 深圳市霖希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
12 | 上海新梨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13 | 鄭州中視時代廣告傳媒有限公司 |
14 | 北京影匯聚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
15 | 杭州為光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
16 | 湖南天娛廣告有限公司 |
17 | 麥子熟喲(北京)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
18 | 廣州鑫楊廣告有限公司 |
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總經理室
2025年年9月19日


















京公網安備 1100000200001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