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強:百姓之事無小事

題春強

墨脫自古少人煙,道路難行似上天。

偏遠山鄉求正義,翻身農牧盼清官。

公平法律需維護,穩定和諧好戍邊。

喜看駐村專業戶,願為百姓解憂煩。

春強,男,珞巴族,生於1980年10月,中共黨員,2003年7月參加工作,墨脫縣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一級法官。2003年,春強同志從西藏民族學院畢業以後,毅然放棄了日喀則地區的工作機會,向組織申請回到家鄉,進入墨脫縣人民法院工作。那時的墨脫不通車、不通郵,通訊困難,生活困難,加之處於喜馬拉雅斷裂帶和墨脫斷裂帶上,地質活動頻繁,地震、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多發,氣候潮濕多雨,蚊蟲、螞蝗、毒蛇極多,重重困難給法院工作帶來了巨大困難。辦案得靠雙腳來回,最遠的鄉單線要走4天,都是靠腳踩出來的小路,險峻陡峭。在墨脫要克服常人難以想象的困難,十分的辛苦和危險。面對層層困境,春強同志與其他法院幹警不畏清苦,發揚老西藏、老墨脫精神,恪守司法為民宗旨,以實幹精神推動墨脫縣人民法院各項工作不斷發展。
一、立足群眾,服務為民
        墨脫縣共有七個鄉鎮,但只有格當鄉設立了一個法庭,偏遠鄉村的農牧民群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訴訟難”的難題。因此要滿足基層群眾司法需求,就必須深入基層一線,深入田間地頭,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春強同志剛參加工作時,還未設立格當法庭,墨脫法院也只有3個人,本著對人民負責、對法律負責,他始終把廣大農牧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權益放在首位,做好普法及調解工作。在沒有成立駐寺辦之前,駐村駐寺都是從政法隊伍中抽調,春強同志在德興鄉瑪爾崩寺駐寺時,時常幫助農牧民幹農活,與農牧民同吃同住,同甘共苦,對待農牧民老阿媽跟自己的親媽媽一樣,深得農牧民的擁護。
        在墨脫,地廣人稀,真正的大案要案並不多,然而農牧民群眾之間的小摩擦小糾紛卻時有發生,在春強同志心中,群眾權益無小事,百姓之事無小事,每遇到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都盡心盡力,即便再小,他也視為大事,一心一意、盡心盡責辦好,滿腔熱忱的對待當事人,這些事看似平凡簡單,卻讓當事人體會到了法官的人文關懷,體會到了法官的平易近人,拉近了當事人與法官的心理距離,打消了疑慮,增強了對法院與法官工作的理解,減少了對立情緒,利於説服、調解工作,增加服判息訴率。
        由於交通閉塞,春強同志時常跋山涉水徒步入村調查取證,站在群眾的角度考慮問題,以“百姓思維”為民著想,深入案發地及周邊區域,走訪群眾與基層組織,貼近群眾調解糾紛。2007年,在達木鄉的一起借款糾紛中,借款人因法律意識淡薄拒不還款,春強同志多次前往曉之以法,後借款人又以鄉俗為由,堅持要把欠款歸還給已經離開墨脫的中間人,春強同志又經過多次協調,找來中間人,最終使欠款得以歸還。這些事情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的平凡甚至有些瑣碎,但正是因為有了這些平凡與瑣碎,才贏得了人民群眾對法院的信任,得到了百姓的擁護和支持,春強同志用司法為民的真誠和愛心,擦亮了法官工作這扇窗,使法院與人民群眾的關係連接得更緊密。
二、公正司法,平持準繩
        “位我上者,燦爛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人民法院最重要的職責是定紛止爭,妥善處理各種矛盾,每一個案件的處理,都需要明辨是非的智性、持天下平的理性。法官是執行法律制度的人員,也是司法公正的維護者,需要更多地審視自己的使命,更好地承擔起法官的社會責任感和正義感,而這更是司法公正的內驅力,也是法官對抗邪惡的精神動力和精神支柱。春強同志正是一個具有高度社會責任感和正義感的剛正不阿的人民法官。
        曾有扎某訴普某車輛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當事人扎某將一輛農用運輸車賣給普某後,雙方簽訂了購車款還款協議,因普某遲遲未按還款協議進行給付,扎某向我院提起訴訟,我院于2013年9月2日依法做出判決,但被告普某仍不按照生效判決書的給付義務進行給付,在幾次討要無果的情況下,扎某向我院提起執行申請,12月23日下午,經我院查詢得知,被執行人普某在天路公司負責的背崩路段有務工費1萬多元在24日下午要結算,我院決定派出由春強副院長帶隊的執行隊伍前往背崩鄉執行此案。
        12月24日上午,法院執行工作組一行4人驅車前往背崩鄉,達到天路公司背崩段項目部時,已有30多名務工人員在此等候務工費發放,被執行人看見我院執法人員和車輛後情緒極度不穩定,倚仗自己務工的老鄉多,多次掏刀要挾、拉扯、推搡執法人員,態度極其惡劣,春強同志不妥協、不冒進,沉著指揮,及時將現場情況電話向萬春院長作了彙報,在萬春院長請示縣委常務副書記魏長旗同志和政法委書記劉明同志後,立即決定對被執行人實行拘留,在背崩鄉派出所幹警的配合下將普某制服並帶回了法院,徹底澆滅了普某的囂張氣焰,成功將其務工費扣劃。此次執行工作,依法維護了勝訴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的公平正義,強化了司法權威,是以法律為準繩,公正司法的典型案例。
        公正是司法的核心,是審判工作永恒的追求,是法官職業道德領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春強同志以一身浩然正氣,在種種個人威逼利誘面前,鐵面無私,秉公辦案,堅決捍衛法律尊嚴,以“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氣概,保證法律正確適用,維護被侵害人的權利,使當事人和社會感受到法律的力量。
三、兩袖清風,廉潔奉公
        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公”必須要“廉”,“廉”是“公”的基礎和保證。司法廉潔,是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根本保證。作為人民法官,必須廉潔自律,不受情、權、錢等各種利益的誘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始終保持一身正氣、兩袖清風,自覺抵制各種腐敗行為。只有堅定地保持司法廉潔性,做到一塵不染,才能努力實現司法公正,才能保證司法為民。
        春強同志生生在墨脫、長在墨脫,學成後又回到墨脫,進入法院工作,自然免不了涉及親情鄉情的案件,但是在原則問題上,他是旗幟鮮明,大公無私的。作為一名法官,春強同志在工作中始終恪守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辦案的原則,堅決抵制各種説情、誘惑和壓力,在權與法、情與法、錢與法的矛盾抗衡中,始終保持一個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不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做到吃請不到,送禮不要,説情辭掉。他拒絕親友同學的多次登門説情,謝絕當事人的各種請吃送禮,在長期的審判工作中,由於春強同志堅持原則、不徇私情,得罪了少數人,但由於他公道正派、秉公辦案,也贏得了無數當事人的好口碑。
        春強同志就是這樣,十年如一日,身居基層,甘於清貧,面對艱辛,樂於清廉,這正是他的人格魅力,也正是一名法官的高貴品德。他堅守淡泊、遠離各種誘惑,潔身自好,恪守高貴的品行,真正做到不役于物,直道而行,用自身的模範行動為身邊的幹警樹立了榜樣,維護了法官公正廉潔的良好執法形象,受到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
四、維穩戍邊,默默奉獻
        由於墨脫冬季大雪封山,夏季又有水澇、泥石流、塌方等自然災害,進出墨脫的難度極大。過去進出墨脫得靠天時地利,看老天開不開眼,否則,山路、雪峰、泥石流、塌方阻隔,一切都會化為泡影。春強同志回到墨脫投身到司法工作以後多次歷經種種險境,突破重重阻隔出入墨脫。曾經為了參加司法考試,千方百計沿江而出,涉險螞蝗區,歷經半月才走出墨脫。
        墨脫境內更是多雨、潮濕,由於獨特的地理環境和氣候因素的影響,全縣目前尚有3個鄉不通公路。即使通車的鄉鎮,也經常出現泥石流、滑坡,道路崎嶇坎坷,交通條件異常艱難。不論下鄉辦案、開展維穩、駐村、駐寺、普法等工作,還是審判和執行案件,經常靠步行和人背馬馱,要克服常人難以想象的困難,十分的辛苦和危險。因為春強同志是墨脫人,通曉門珞語言,方便與農牧民群眾深入交流,這些年來,他不是駐寺就是駐村,儼然成了“駐村專業戶”,深入基層一線,入村調解群眾矛盾糾紛,從事普法和法制宣傳工作,尤其在背崩鄉邊境村江新村駐村期間,維穩戍邊、普法宣傳、邊境管理等大大小小的工作都不容忽視,春強同志真正做到了長期紮根基層,從無怨言,勤勤懇懇,兢兢業業,全心全意為基層百姓排憂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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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憂解難

親民有我布春風
涉水跋山

執法無私行遠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