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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真實的謊言 (20110622)

來源:CCTV-經濟與法2011年06月22日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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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案子從表面上看是一起非常簡單的民事案件,可是在審理過程中,案子越來越複雜,可以説直到現在,事實真相到底是什麼,仍然是真假難辨,我們先來認識一下這起案件的兩位主人公。

何寶林:我交給法庭的證據,她確實該我錢,她打條子給我的,我説的話再説沒有用,我説她該我一百萬,不可能,她該我一塊錢,不該我錢,也不可能。因為條子上説得清清楚楚,她該我錢,什麼時候該我錢。

徐義玲:這是八輩子就是老農民,種地的,你怎麼還詐俺的錢呢?你房子賣虧了,託人要,三千、兩千俺能給你,你不要使這個手段。

法官:測謊鑒定你願意做嗎?

何寶林:我講了兩個概念,第一測謊不準,第二,我的證據足以證明這個問題,為什麼還要多此一舉。

徐義玲:他測謊我願意出錢,證明你心裏有鬼,不敢見面,不敢見陽光。

法庭上的這個中年男子名叫何寶林,是本案的原告。老年女子叫徐義玲,是本案的被告。在法庭上,何寶林出示了一張欠條及還款協議,內容為:“徐義玲欠何寶林人民幣11萬伍仟元(115000元),歸還計劃:20109月底付清,如到期不還,每日支付違約金100元,如發生糾紛,則由此産生的所有費用都由徐義玲承擔。本據為單獨憑據,其他任何條據與此無關。”協議上面有被告徐義玲的簽名和手印,時間是2010825。這份協議內容規範,手續齊全,簽名和手印的真實性徐義玲也沒有否認。可面對這樣一份協議,被告徐義玲仍然拒不認賬,還要讓原告做測謊鑒定,欠人錢還這麼理直氣壯,這個案子是不是很蹊蹺?那我們先聽一聽原告何寶林説説他手裏的這份還款協議是怎麼來的?

何寶林説,20069月份,徒弟的母親徐義玲,以兒子結婚和做生意名義,向自己借了幾筆錢。

何寶林 :

其中有兩筆,好像一個4萬,一個5萬,好像,具體的日期好像是,一個是6號,一個是9號不是10號。這個帳務就是這麼形成的。

何寶林説,幾筆借款總共加起來有11萬元,當時都有借條,也約定了借期和利息。借款到期後,自己一直催要,但是徐義玲一直沒有歸還。2010825,何寶林找到徐義玲的家裏要帳,但還是説沒錢。

何寶林:

你這樣的話,我還有什麼話説?我也不能跟你吵架,她就把那個條子,三張條子給你匯總一下,匯總一下十一萬,然後加上五千塊錢的利息,打了一個總條。

何寶林説,由他執筆寫下了一份還款協議,一式兩份。

何寶林 :

因為我們做買賣的吧都是一式兩份,協議或者還款一式兩份,你欠我多少錢,你簽個字。

由於不識字,徐義玲提出由自己的兒子李洪偉代簽。

何寶林:

我説行,叫你兒子簽字更能説明問題,因為你兒子初中畢業生,初中生他有識字的能力,有分辨出這個內容的真實涵義的能力。主要的欠款人是徐義玲,那麼你簽字,你不會簽字,你給我按個指紋。

何寶林説,徒弟李洪偉簽完字後,母親徐義玲也在協議上摁了手印。

何寶林 :

她猶猶豫豫不想摁,我説你看準,欠我的錢摁指紋正常,他兒子一看沒問題,她就摁了指紋。

何寶林説,辦完手續,協議雙方各保留一份,自己將欠條都還給了徐義玲,讓她自行處理。

何寶林:

借條我當然還給他,我不給他不重復了嗎?你比方説我拿了她的條子,我不給她,你再給我打個條子,這不重復了嗎?

何寶林的説法合情合理,李洪偉也承認協議上母親的簽名的確是他代簽的,故事講到這兒你可能要説了,這徐義玲欠款的事兒應該是證據確鑿啊!如果沒有兒子代簽這一節,徐義玲還有可能因為不識字被人騙著在協議上摁了手印,現在這種可能性也沒有了。可事情怪就怪在這裡,雖然面對這麼確鑿的證據,徐義玲的態度依然非常強硬。

庭審同期:

何寶林:我也希望對面的被告趕快還我錢,如實還我錢。

徐義玲:他太霸道了吧,你敲詐勒索你。

何寶林:你要是沒借我錢,你(會)打條子?你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你做的事,説的話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徐義玲:希望你良心能發現,這個單子你是偽造的,俺沒見過這個單子。

俗話説得好,口説無憑,徐義玲堅持説還款協議是對方偽造的,那也得拿出證據啊,徐義玲説她其實親眼目睹了何寶林及其同夥偽造協議的全過程,只是當時她沒有意識到。2010825,她確實簽過一個協議,但不是還款協議,而是租房協議。

2010824,在山東老家的徐義玲,突然接到兒子李洪偉從徐州打來的電話。

徐義玲:

來兩個人給你租房子,24號來的,來租房子。他説得叫我來,不叫俺兒子跟他簽合同,叫我跟他簽合同。

山東老家離徐州沒多遠,第二天一大早徐義玲便趕到了徐州。上午十點左右,一高一矮兩個租房客來到了兒子的電機修理部,雙方很快談好了價格。

徐義玲 :

人家兩間屋都七千,俺這個也得一萬五、六吧,他説給你一萬二吧,我説一萬二俺不租。我説常年我不要一萬六,就要一萬五吧。他説我問問老闆,他説打個電話問問老闆,説一萬五行行行,行行行。

談好了價格,對方拿出了兩份擬好的租房協議。徐義玲不識字,便讓兒子看了一下協議。

徐義玲的大兒子 李洪偉 :

就是租徐義玲的房子,就是它有面積多大,然後就是年租金是15000元,交押金200元,下面是兩個簽名,一個是徐州兩山口農機公司;然後這邊有一個空格。

簡單看了一下協議內容,李洪偉便代母親在兩份協議上簽了字。

徐義玲:

俺大兒子給我寫的我的名可能。寫完了寫兩份,擱桌子上,就後面你看到的那個桌上。俺大兒子又忙著幹活去了。

徐義玲説,本來以為兒子代自己簽字就行了,但是租房者卻要求她摁個手印。當時兩歲半的小孫女一直在懷裏哭鬧,徐義玲便匆忙在協議上摁了手印。

徐義玲 :

我就給他摁了一張,也巧俺那個小孫女,她説的,奶奶咱出去,不願意就哭了,哭了我就順手一抱好,我就沒看見,又摁一張,摁一張,人家都收起來了,我就抱著俺孩子上外頭去了。

徐義玲説她懷疑就是這張租房協議變成了何寶林手中的還款協議。

徐義玲:

俺兒子老實,也不會説什麼話,俺都沒有思想準備,都覺得簽房子,租房子,哪能想到蠻子他派兩個人來繞。

按照徐義玲母子的説法,何寶林派兩個人假扮租房客,假裝簽訂租房協議,欺騙自己在還款協議上簽名和摁手印,然後拿著還款協議到法院起訴自己還錢。可是當時簽訂的是租房協議,假使租房客是何寶林派去的,他們又是怎麼在兩人的眼皮底下將租房協議變成了還款協議的呢?

李洪偉:

我沒見過那張條子,肯定不可能在上面簽字,現在除了他調包能是我簽的,如果要是沒調包那就不是我簽的。

李洪偉説,在法庭上他發現何寶林出示的還款協議,跟之前那兩個租房客提供的租房協議的格式一模一樣。

李洪偉:

現在他拿起訴的這張還款協議跟我簽的那份就是租房協議款式就是都一樣,包括下邊的空格,上邊的格式都一樣,但是呢內容不一樣。就是把上面的內容完全變了,就是下面兩個空格完全一樣。

李洪偉説,當天自己曾經看過那兩份協議,內容都一樣,説的都是租房的事兒。

李洪偉:

我就看了一下,當時我這兒有好幾個人,我還説了一句,我説這協議好像有點太籠統了,他説沒事兒,這只不過是定下來,然後交了二百塊錢押金,就是你不要租給別人就行了。然後我跟公司彙報一下,再打一份正式的租房協議

李洪偉回憶,看完協議後,協議曾經短暫交到一個租房客手中,租房協議很可能在這個時候被調了包,變成了還款協議。李洪偉説,當時屋裏還有人等著修電機,自己比較著急,在簽字的時候沒有留意下面那張的內容,自己實際上在兩張內容不同,但格式相同的協議上留下了簽名。

李洪偉:

兩張放到一塊了,第一張能看著,包括內容全部能看到。當時我只看了一張,第二張沒看,是不是第二張內容跟第一張也一樣?現在我想想,當時就後悔沒看第二張。

李洪偉説,因為母親不識字,所以蒙過了自己這一關,母親就在兩張協議上都按了手印。

徐義玲 :

那上面有字,俺兒沒看他寫的字,我又不認得,咱又看不見,光有方框。

徐義玲説,直到兩個租房客走後,自己才想來起問兒子協議收好了沒有,這時才發現,兩份協議都被租房客拿走了。

徐義玲的大兒子 李洪偉 :

俺媽以為我直接拿走了,我以為我媽拿了。後來等人家一走了,我問我媽,我説你拿那個協議了嗎?要電話了嗎?她説你沒拿嗎?這一下子,她以為我拿了,我以為她拿了,所以搞差了這一下子。

這份還款協議是怎麼産生的,和何寶林的説法相比,徐義玲母子的説法是不是有點離譜?這份協議到底存不存在被調包的可能?徐義玲母子倆是否真的曾經和兩個陌生的租房人簽過租房協議,就此法庭進行了調查。

  • 視頻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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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網

更新時間:2011年06月22日 21:55

視頻簡介:本節目主要內容:李洪偉跟著師父何寶林學習電機修理,後來由於種種原因二人關係惡化。何寶林派了兩個租房客以租賃李洪偉母親徐義玲的房子的理由去跟徐義玲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而這兩個租房客利用徐義玲不識字這一點,把房屋租賃合同掉包成還款協議並騙取徐義玲在協議上按了手印。何寶林拿著這份帶有徐義玲手印的還款協議把徐義玲和李洪偉告上法庭,要他們還款115000元。法院經過多次審理,最終駁回了何寶林的上訴。(經濟與法 2011年 第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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