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顧
此次改革議程中提出,國際奧委會今後將會允許多國、多城市聯合舉辦奧運會,這一改革的提出,有利於更好的保證奧運會的質量。
在未來,東道主將有權提出設項申請,在奧運會開賽前三年決定項目的增減,項目也將由“大項基礎制變為小項基礎制”:今後的夏季奧運會將不再限于28個大項,只是把小項的上限設定為310個。
議程中不僅提出了要平衡參賽者的性別,更要鼓勵設置男女混合項目,同時要保護和嘉獎不使用違禁藥物的運動員,加強青少年奧林匹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