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體育 > 新聞資訊

劉健“合同門”今日開庭 恒大已經尋好“退路”

發佈時間:2014年02月18日 14:56 | 進入體育論壇 | 來源:央視網體育綜合 | 手機看新聞

熱點推薦 更多
賽事推薦 更多

  今天是劉健與青島中能之間“合同門”的開庭日,中國足協將對年前沸沸颺颺的轉會糾紛案進行仲裁。記者了解到,昨天,中能俱樂部總經理紀玉傑、副總經理于紅毅,以及一名律師已經前往北京,不過,那份2017年到期的合同原件是否將上交給中國足協,還需等待具體的仲裁結果。

  據紀玉傑介紹,開庭時間之所以被定在18日進行,是因為這個時間是雙方達成一致的時間,需要協調答辯雙方,也就是球員、俱樂部以及各自律師的時間,不是哪一方單方面決定的。與此同時,據記者了解,按照規定,中國足協不需要青島中能方面提供2017年到期合同的原件,他們只需要拿到這份合同的“司法鑒定”即可。也就是説,中能方面今日當庭呈現出合同原件的可能性不大,也沒有這個必要。

  由於中國足協本身並不具備判斷這份合同真偽的法律資質與能力,因此今日的開庭審理,在雙方申辯過後,仲裁委還是首先會對轉會糾紛進行調解。只有在劉健與中能方面不接受調解的情況下,才會進入司法鑒定程序。記者從中能方面了解到,即使進入司法鑒定程序,事情也不會很快有結果。首先,要確定鑒定內容,是合同上的簽字,還是指紋以及其他證據;其次,按照仲裁規則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其他案件,應當於仲裁程序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作出。鑒定、公告、公證、送達、通知、調解等期間,不計入仲裁審理時限。因特殊原因需延期作出裁決的,仲裁庭應當及時將延期的決定通知當事人。 ”司法鑒定需要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日期,即使中國足協為了保護球員第一時間完成裁決,但來自司法鑒定的時間卻並不受他們控制;最後,劉健的情況並不符合申請國內臨時轉會證明的條件,與此同時,目前中國足協的規定也沒有支持劉健在仲裁期間可以代表新俱樂部比賽的條款,因此無論真相和結果如何,劉健想要在新賽季代表恒大出戰都不太容易。

  似乎是意識到了事件的複雜性,昨日,在恒大的2014賽季新援見面會上,並沒有出現劉健的身影。據悉,恒大在劉健轉會一事上已經做好了兩手準備。如果足協仲裁判決劉健與中能的合同無效,那麼其轉會恒大也自然順理成章;如果仲裁最終的結果導向不利於恒大,那麼劉健將會採取“曲線救國”的方式,先奔赴韓國加盟某傢俱樂部,然後再從該韓國俱樂部轉會恒大。

channelId 1 1 1

搜索更多 合同門 足協 的新聞

860010-1103080100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