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賽季還是青島中能隊長的劉健,新賽季的去向還未明朗。今天傍晚,有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成員向記者透露,春節假期結束,仲裁委員會便要召集青島中能俱樂部代表和廣州恒大俱樂部代表開庭仲裁劉健轉會事宜,“現在雙方的材料都已交到足協,具體會有什麼樣的結果我也不清楚,所以不能説材料對哪一方更為有利。”
儘管仲裁委員會成員對於仲裁結論不置可否,但在多家門戶網站以及專業足球論壇的討論中,傾向於“劉健可以轉會到廣州恒大”的球迷佔到絕大多數。
事實上,圍繞劉健轉會所發生的幾樁事情至今仍顯蹊蹺:今年1月1日,廣州恒大官方宣佈劉健以自由球員身份加盟,但上賽季不幸降級的中能俱樂部表示“劉健與中能的合同沒有結束”,因此“中能俱樂部不同意劉健轉會”。劉健本人隨後解釋,稱自己與中能俱樂部在中國足協備案的工作合同確實截至2013年12月31日結束,並公佈了除備案合同外,自己與青島中能俱樂部簽訂的另一份“補充合同”。
劉健此舉終於將數年來中超俱樂部與球員心照不宣的“陰陽合同”清楚地擺到球迷面前,由於中國足協“只認可在中國足協備案的工作合同”,因此廣州恒大並不涉嫌違規。
但奇怪的是,青島中能俱樂部再度宣佈“轉會無效”。其新聞發言人黃建表示,“劉健去年10月與中能俱樂部續約4年,劉健並非自由球員,因此不能轉會,廣州恒大俱樂部涉嫌與合同在身球員私下聯絡,屬違規行為,理應受罰”。面對老東家的這一説法,劉健的回應是:“我從來沒有簽過4年的續約合同,如果真有這樣一份合同存在,一定是有人偽造我的簽名。”
當事人各執一詞導致劉健轉會陷入僵局,青島中能和廣州恒大兩方律師均已介入,至於本案中所謂“4年續約合同”的真偽,能否經由權威機構進行司法鑒定也還不得而知。不過,一旦此案脫離足協“行業控制”範圍引發司法訴訟,顯然將促使中超各傢俱樂部今後向球員提供工作合同時更加謹慎。
上周足代會前,劉健專門赴京向法學專業出身的足管中心主任張劍進行諮詢,據記者了解,足協新成立的規劃與法務部也將會重點研究此案。
不過春節假期前的最後一週,青島中能發表公開信指責廣州恒大“教唆球員訴訟‘老東家’,缺少俱樂部間最起碼的相互尊重,嚴重傷害俱樂部和青島球迷感情,是對足球行業規則的野蠻踐踏和蔑視”。而廣州恒大今天以“律師函”表明“所作所為嚴格遵守國際足聯和中國足協相關轉會規則”,對於青島中能針對廣州恒大“數次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這出圍繞著劉健轉會不斷深入的大戲,或許才漸進高潮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