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孫永軍)申花主場外遷事件在2014年已達到高潮階段,因上海市體育局拒絕為申花開具轉出手續,申花俱樂部向中國足協提起申訴。昨天,足協仲裁委員會確認已收到申花仲裁申請書傳真,並受理申花的仲裁申請。申花最終能否外遷取決於股權糾紛能否解決以及足協的裁定結果。
外遷仲裁足協已受理
近期,申花俱樂部特意組織律師團研究了中國足協有關聯賽註冊以及主場遷移的三個文件,申花律師團在申訴中認為,上海市足協限制申花離開的兩個理由沒有任何依據。
申花方面在申訴中認為,關於“俱樂部申請變更主場和註冊地變更應該附股東會決議”無任何法律依據來支持,中國足協的規則並未規定申請主場和註冊地變更必須遞交股東會決議。另外,《公司法》和申花俱樂部的公司章程也未規定變更主場和註冊地需要經過股東會議批准。申花方面還認為,俱樂部申請主場和註冊地變更屬於俱樂部的經營管理事項,而申花股東曾一致同意俱樂部的經營權歸屬朱駿所有,所以也無需股東會議批准。
針對上海市足協提到的“俱樂部未全部清償所有債務,不宜變更註冊地”的意見,申花方面認為,這超出了上海市足協管轄權限的範圍。
按規定,只要中國足協最後仲裁結果認定申花的相關材料齊備並且符合規定,即使過了1月15日的註冊截止期,申花依然可以正常完成主場的遷移。中國足協相關人士表態,將嚴格按章辦事,做出仲裁。而申花方面也稱,如果無法遷移主場、俱樂部在上海又無法生存,那麼不排除“不註冊”的可能。
甩賣球員籌資金還債
王大雷、戴琳、王壽挺,這三名上海申花上賽季主力昨天均被申花出售,而為了籌集資金還債,申花方面表態,“只要價格合適,其他球員都可以談。”目前,申花隊內僅剩的大牌徐亮、宋博軒也上了“貨架”。
此前,中國足協曾表態稱“註冊地轉移必須有原註冊地認可”,因此,申花勝訴可能性較小。在外遷可能夭折的情況下,申花在2014賽季將面臨失去來自昆明方面的現金支援,既要自籌運營資金,同時還要償還2013賽季下半年向昆明方面借的3000萬元搬遷“定金”。
申花方面強調,此次大規模“賣人”的理由非常簡單,“沒錢”,申花一位副總表示:“今天是申花很傷心的一天,王大雷和戴琳在基地與大家告別,如果不是俱樂部困難,真的不會賣他們,他們都在申花效力了這麼多年,跟朱總(朱駿)、球迷關係都很好。但現在如何讓俱樂部生存下去,是我們目前最需要考慮的。俱樂部這樣既能拿到較高轉會費,還能減少大牌球員工資的負擔,同時像王大雷他們的職業生涯也有更好的機會。”
在出售三大主力回籠4000多萬資金後,申花方面也放出風聲,上賽季剛剛加盟球隊的徐亮和宋博軒等球員,都已在可售範圍內。與此同時,申花已經開始進補“二線球員”,阿爾濱的劉宇、綠城小將劉斌、中甲深圳的陳柏良和羅希,4人均為自由身免費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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