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芬與周繼紅的紛爭引起關注
央視網綜合消息 關於清華大學跳水隊教練員于芬對其獎金髮放提出的質疑,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已于2008年10月27日發表答記者問。在此基礎上,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就有關問題作如下説明:
1、我們在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髮放上是有原則、有制度、有程序的,並且是在上級主管部門和審計部門的嚴密監督下進行的,不存在違規發放獎金問題。
2、關於對獲得國家獎勵的教練員發放獎金的具體原則和辦法,我們已于2008年3月14日對外公佈。對現任教練和輸送教練獎金金額的計算是清楚、準確的。
3、由於輸送教練大多不在國家隊,所以在發放輸送教練獎金時,通常會通知其所在單位,由本人或有關人員領取,于芬同志的獎金也是依此發放。5名代領人中,其中有4人當時來自於清華大學跳水隊,另1人是當時與清華大學跳水隊在同一場地訓練的跳水教練員。經核實,其中4名代領人已證明當時就將代領的獎金交給了于芬同志,另外1人涉及到發生在2000年前後代領的四筆共計13390元的獎金正在與本人核實。
4、希望當事人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待上述事實。
近期媒體評價:
于芬態度:
游泳中心/周繼紅觀點:
──于芬的質疑與炮轟
事件回顧:
于芬在今年1月份提交給國家體育總局的舉報周繼紅涉嫌私吞自己獎金的檢舉信曝光,透過這份檢舉信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伏明霞、郭晶晶、勞麗詩、周呂鑫、林躍、王鑫及何姿這7名隊員的身上,均存在著于芬本應拿到的獎金,于芬只拿到15. 7萬,其餘都沒能拿到的問題。一石激起千層浪 >>>幾百萬獎金究竟落誰手
于芬在看到了曝光檢舉信的博文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第一,這篇博客的內容基本屬實,而我也確實有向有關部門檢舉過;第二,我相信我們的政府和法律是公正的,能夠最合理地解決。”此事件之後,周繼紅的電話就一直未能撥通。>>>于芬坦言舉報周繼紅屬實 >>>周繼紅沉默應對未回應
>>>周繼紅回應 稱由游泳中心負責
:“關於獎金的問題,跳水隊這邊沒有財務,是由游泳中心的財務來整體負責的,每筆賬目都應該是很清楚的。從我1998年到跳水隊以來便是如此。” 游泳中心負責人則稱:“所有的獎勵我們都有賬可循,應該給於芬指導的我們從沒有虧欠過。” >>>周繼紅:我不方便表態>>>于芬回擊游泳中心 請公開賬目:“既然你們已經宣佈于芬應得的獎金已經按規定發放到位,那麼就請你們把于芬獎金髮放的清單以及我的簽字材料公佈出來,以正視聽。” >>>于芬:搶了錢包還説對方是小偷
至此,獎金事件已徹底升級,引起社會各方面的關注。
新華社消息 27日,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負責人證實,獎金髮放手續清楚、完備,不存在周繼紅個人侵佔獎金問題。
于芬對記者表示,她已經聘請了律師,並且將相關舉報材料直接遞交給了檢察機關。在確鑿的事實面前,在司法機關介入的情況下,她不相信中國體育圈能游離于國家法律之外。>>> 于芬聘律師請求司法介入:體育圈不游離法律之外
此事看似普通檢舉事件,實則將體育界本在冰山之下的各方面隱患浮出水面。各媒體眾説紛紜,聲論不一。但對此事的關注度,相信短時間內不會消減:
責編:關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