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華跳水隊總教練于芬舉報中國跳水隊領隊周繼紅侵佔其百萬獎金一事被炒得沸沸颺颺。前日,體育總局監察局正式回應,稱“周繼紅不存在個人侵佔獎金的問題”。不過,對於監察局的表態,于芬並不滿意,針對代領人、獎金規則以及是否進入司法程序等熱點問題,她昨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一一予以回應。
焦點:總局監察局稱,除于芬自己領取的獎金外,其他獎金由5人代領,核查結果表明,獎金髮放手續清楚、完備,不存在周繼紅個人侵佔獎金問題。對此,于芬否認委託他人代領過獎金。
獎金代領:代領人向我出示了證據
記者:事情到現在為止兩邊有不同的説法,您認為問題的重點在哪?
于芬:這個事情的重點就是賬目、獎金、當事人有沒有問題。事情已經掀開。我們要討論的是到底是要追究游泳中心還是當事人的責任,不要去討論之外的問題。
記者:外界説到的這五個人是哪五個人?您認識他們嗎?
于芬:這些冒領人,其中有些人跟我出示證據他(她)沒有領,那麼説這些名單就是虛假的。
焦點:總局監察局負責人表示,4月2日他們與于芬談話時,後者很高興,也很欣慰。而10月25日,于芬接受某網站採訪時表示:“九個多月來,體育總局、紀檢委未對獎金事件進行回應。”
關於調查:以為會繼續調查而高興
記者:總局監察局是否明確這些獎金確實屬於你?
于芬:監察局查了游泳中心報上去的這個單據,他們拿來一筆一筆跟我核實。我當時就説這個沒拿,那個沒拿,但他們把調查權還給游泳中心,游泳中心説沒有問題。
記者:總局監察局指出與你談話時,你很高興,也很欣慰。
于芬:當時,我看到總局監察局做工作了,找我核實了。我以為他們會繼續調查,才為這個而高興。
焦點:于芬在檢舉信中提到:“根據獎金髮放的有關規定,教練員帶一名運動員滿4年,在該運動員離開後的兩年內應享受同等獎勵,兩年以上的按有關規定按比例發放獎金。”總局回應中依據的標準是《跳水運動員教練員獎勵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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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