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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夏天,合肥市開放了首個人防工程納涼點。5年過去了,這個率先開放的人防工程從百姓納涼點華麗變身為一家高檔會所——即將開業的“拉爵公館”,“讓洞於民”的人防工程轉而被商業化利用。有市民質疑,人防工程被改做商業用途是否有法律依據?
2008年,合肥市人防辦通過當地多家媒體高調宣佈“讓洞於民”,開放張洼路上的防空洞給百姓納涼。5年後,合肥首個納涼點為何會華麗變身高檔會所?
合肥市人民防空重點工程管理處主任黃俊峰告訴記者,這是合肥市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具體引進投資的就是人防辦,因為人防辦也有招商引資義務。
記者登陸合肥人防辦網站發現,2011年3月11日,該網站原創信息顯示:合肥人防辦,“繼續毫不鬆懈地大抓招商引資第一要事不動搖,先後接待了意大利陽光集團董事長曹陽,西班牙國際投資公司董事長陳志榮,中糧集團安徽大區域首席執行官肖董,法國路易13安徽總代理,以及合肥永康商會、中糧創意等多家投資企業和客商,並親自陪同企業家進行了項目選址和現場論證……”
正是這種背景下,2011年8月,合肥市人防辦與溫州市韻品貿易有限公司就“拉爵皇宮地下酒窖”項目達成協定,後者租用張洼路人防設施建華東最大的地下紅酒城。
“項目投資1.2億元,每年能上繳稅收1200萬元;集紅酒窖藏、平價超市為一體,這是全國體量最大的利用人防工程的紅酒地下窖藏項目,全國各地都來參觀。”黃俊峰非常得意這一成功的招商引資成績。提及人防工程商業利用有無法律依據,他告訴記者,人防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國家鼓勵平時利用人民防空工程為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
黃俊峰同時告訴記者,但由於防空洞用途的特殊性,租賃協議上標明,一旦發生戰爭、空襲等緊急情況,商家必須無條件退出防空洞。
以合肥市為例,2008年之前,該市所有的人防工程面積加起來不到80萬平米,2009年之後,每年新增的面積都超過了100萬平米。很多人防工程被用作地下車庫、商場、超市等等。早在上個世紀,合肥市已經開始出租地下人防工程,如合肥市城隍廟的小商品市場,還有保齡球館、歌舞廳等。
黃俊峰介紹,他們管理的4萬多平米人防工程中有16000平米用於商業出租,“收來的錢不夠管理的錢,成本大於租金。一到梅雨季節,除濕、空調、照明等費用非常高。2011年之後,合肥市所有人防工程出租需經招投標後,這種情況才好一點”。
第二十六條 國家鼓勵平時利用人民防空工程為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平時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響其防空效能。
第二十七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進行影響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能力的作業,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內排入廢水、廢氣和傾倒廢棄物,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內生産、儲存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蝕性物品。
這些商用的人防地下工程不但使商販收益頗豐,同時也創造了大量的財政稅收。將人防工程的商業收益,最終用於人防工程的修繕和維護,既減少了城市資源浪費,又完善了城市功能,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