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辨校園霸淩,校方不能麻木不仁

特約評論員歐陽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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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禹州女童被男同學往眼裏強塞紙片一事引發關注。

9月28日中午,禹州市磨街鄉大澗學校課外活動期間,二年級同班學生小強(化名)和小冬(化名)按住小花(化名)胳膊,另一學生小剛(化名)向其眼睛裏塞紙片,對小花造成人身傷害。從9月29日至今,家人帶著小花多次前往醫院就診,從她眼睛裏取出的小紙片多達幾十塊。禹州市教體局近日發佈通報,責令該校校長和該班班主任寫出深刻檢查,並全市通報;鋻於涉事學生比較年幼,作出以批評教育為主等處理意見。

眼睛是最敏感的人體器官。俗話説得好,眼裏揉不得半點沙子,但一名女童的眼裏竟然被強行塞入了這麼多的異物,這個孩子需要承受多麼大的痛苦令人不寒而慄!如果造成視力受損等後遺症,今後的人生將怎麼辦?事發後,孩子母親李女士哭訴,“每一次出一塊(紙片)之後,真的跟挖我心一樣”,“這一個月我都不知道我咋過的”。相信每一個為人父母者看過這則新聞,都會感同身受。

不禁想問,出現這樣的問題,究竟是誰的責任?之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該校長表示,“七八歲的小孩他們也沒有惡意,就是説小孩們在一塊就是玩了”。説得很是輕鬆,往孩子眼睛裏塞進去幾十塊紙片,這是再明顯不過的故意“作惡”,充斥著滿滿的惡意。如果這都是小孩子間的“玩鬧”,那作為一所小學,對其他未成年人造成的身體傷害,該如何監管和引導?

從種種跡象分析,往女童眼睛裏塞紙片,就是一宗性質惡劣的校園霸淩事件,根本就不是什麼小孩子之間的嬉笑玩鬧。或許,校長感到“沒啥惡意”,是沒有聞到校園霸淩的氣味,問題是,早在2017年11月22日,教育部等11部門就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淩綜合治理方案》,明確了什麼是學生欺淩,並要求各地各校“嚴格區分學生欺淩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正確合理處理”。為什麼對於這起不難分辨的校園霸淩,校方仍如此麻木不仁?

老實説,校方認定“沒啥惡意”,倒也有利於撇清自身責任。根據《侵權責任法》,如果僅是孩子之間打鬧造成的無意傷害,而校方又“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那麼甚至都不用承擔由此産生的法律責任,有關侵權責任應由侵害他人的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來承擔。只是,對於一起真正的校園霸淩事件,如此混淆黑白、推卸責任的做法,既是對受侵害學生合法權益的冷漠忽視,也會讓更多校園霸淩事件在有意遮掩中“石沉大海”。

儘管當地責令該校校長和該班班主任寫出深刻檢查,批評教育涉事學生,但恐怕從當地有關部門的處置上還沒有上升到應對校園霸淩的高度。根據河南省《加強中小學生欺淩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對職責落實不到位、學生欺淩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要追究責任”;對於情節比較惡劣的嚴重欺淩事件,“可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淩學生予以訓誡,並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實施欺淩學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讓“責任人員”和“熊孩子”為過錯付出更大代價,才更有警示教育意義。當然,有關家庭對孩子的教育,也值得深刻反思與警醒。

校園霸淩絕非小事。抱以最警惕的心,施以最嚴厲的舉措,才能遏制校園霸淩亂象,保護無辜的孩子,才不會讓女童眼睛被塞紙的“惡劇”重演。(特約評論員 歐陽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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