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愛心和社會資源豈容肆意消費

特約評論員胡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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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0日,週口男嬰丟失事件出現反轉。據最新消息,男嬰丟失係家庭矛盾引起的鬧劇,整個事件由女方策劃並自導自演。目前參與策劃者多人被拘留。因男嬰母親尚在哺乳期,暫未被採取措施。

  曾牽動人心的“週口男孩丟失”,竟只是虛驚一場!只是,為了這一場“虛驚”,我們度過了一場怎樣的愛心集結?自從5月16日女子自稱暈倒後4個月男嬰被盜以來,這一事件就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警方曾懸賞5萬元徵集線索,多名明星轉發微博幫忙尋子。男嬰父親曾哭訴“抱走男嬰者不顧暈倒大人的安危,抱走嬰兒良心太差。”警方為了尋找失聯孩子動用了大量警力,週口廣大市民也加入了尋人行列。謊報警者的一句謊言,傷害的是一線的警力和善良誠信的社會大眾。

  虛驚一場,雖是不幸中的大幸,但這一場自導自演的鬧劇,嚴重透支了社會誠信和良知,消耗了大量公共資源,又怎可能不令人氣憤?正如網友留言,“不是有前車之鑒嗎?‘樂清失聯男孩’的那個自導自演的母親不是剛因編造信息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年3個月嘛。繼續吧!”這種任性的行為,不僅于解決家庭矛盾來説“雪上加霜”,對於整個社會來説也是一筆無法核算的帳。

  公眾愛心不是用來揮霍的,警力資源也不是用來消費的。故意製造虛假警情,已構成違法犯罪。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凡無事撥打110電話惡意騷擾、謊報警情的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情節較輕的可處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可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罰款。根據《刑法》,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策劃週口丟失事件的當事人已觸犯法律,等待他們的必是法律的追責和嚴懲。一系列無底線的鬧劇都在提醒我們,孩子不是私人財産,也不是守衛婚姻的盾牌,身為成年人,我們應理智對待婚姻,不要無視規則和法律,把社會當作無知無畏的“秀場”。 

  “狼來了”的故事欺騙公眾,浪費公共資源,唯有依法追究,全面提升違法成本,才能杜絕類似事件發生。這一事件也當為那些心存僥倖的人敲響警鐘,不管何時何地,對公眾愛心和社會資源都應心存敬畏,切莫讓無知鬧劇再度重演。(特約評論員 胡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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