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印尼:藝人涉嫌違反反色情法 接受警方問詢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12日 23: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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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網絡電視臺消息(今日亞洲):印尼在2008年通過反色情法,製作和分銷色情材料者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12年監禁。近日,印度尼西亞的三名當紅藝人捲入了兩段不雅錄像醜聞,錄像在網絡上迅速流傳,警方隨即對他們發出了調查令。11號,涉案的印尼著名樂團“彼特潘”的前主唱阿裏埃爾和女友露娜•瑪雅接受了警方的傳喚,而另一名藝人祖特•塔麗卻不知為何一直沒有對警方的傳喚做出回應。來看美都電視臺的報道。

    阿裏埃爾牽著露娜•瑪雅的手,從車中走出來,匆忙進入警局大樓,陪同他們一起來的還有兩名律師。阿裏埃爾和露娜•瑪雅接受了警方3個多小時的調查,之後兩人從連接警察局的法醫中心的大門出來,沒有做任何聲明。在此之前,警方傳喚了相關的三位藝人,只有祖特•塔麗沒有出現。祖特•塔麗曾在10號否認了與阿裏埃爾一同出現在錄像中的女子是自己,她説她的家人也不相信錄像中的人是她。

    如果警方得到充足證據,證明三人觸犯了反色情法和刑法第282條,三人將有可能面臨6到12年監禁。

    這兩段不雅錄像已經從網絡被全部刪除了,不過在此之前已被網友大量下載並在網上廣泛流傳。雖然這3名藝人異口同聲地否認他們曾在錄像中出現,不過,印尼當地媒體卻指,他們的確與錄像中人極為相似。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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