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頂替事件曝光之後,王崢嶸曾多次提出私了,並開出優厚條件,均遭拒絕。後數名涉案人員分別受到刑事和行政處罰,就在所有人都認為事件到此為止的時候,2009年5月,羅彩霞以侵害姓名權、受教育權為由向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起訴王佳俊、貴州師大等7個單位和個人。同年6月,羅彩霞將貴州師大歷史與政治學院院長唐昆雄追加為第8名被告。從此開始了長達15個月的維權歷程。
輿論在這這個時候開始轉向,有人質疑羅彩霞“得理不饒人”,指責她“必將人置之死地而後快”,一回到家鄉,就被所有人追問和譴責:“你得理不饒人,你不該把事情鬧得人盡皆知,你應該息事寧人。”其母親和奶奶也飽受牽連而“眉頭緊蹙”,“常睜眼到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