艱難的“死磕”之路

      冒名頂替事件曝光之後,王崢嶸曾多次提出私了,並開出優厚條件,均遭拒絕。後數名涉案人員分別受到刑事和行政處罰,就在所有人都認為事件到此為止的時候,2009年5月,羅彩霞以侵害姓名權、受教育權為由向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起訴王佳俊、貴州師大等7個單位和個人。同年6月,羅彩霞將貴州師大歷史與政治學院院長唐昆雄追加為第8名被告。從此開始了長達15個月的維權歷程。
      輿論在這這個時候開始轉向,有人質疑羅彩霞“得理不饒人”,指責她“必將人置之死地而後快”,一回到家鄉,就被所有人追問和譴責:“你得理不饒人,你不該把事情鬧得人盡皆知,你應該息事寧人。”其母親和奶奶也飽受牽連而“眉頭緊蹙”,“常睜眼到天明”。

通過“死磕” 他們最終討了個説法

      雷闖,一個不該被遺忘的名字,他長達兩年的維權之路充滿堂吉訶德式的“喜感”,挺他的人和罵他的人一樣多,到後來甚至連家人和病友都不再支持他,他想過放棄,但是沒有選擇放棄,最終,他成為全國第一位領到健康證的乙肝病毒攜帶者。
      2009年兩會期間,他的建議通過政協委員胡旭晟等大學教授轉化為真正的提案,2月11日,三部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要求在入學、就業體檢中不得進行任何涉及乙肝病毒感染標誌物的檢查。

法制社會的建立,依賴法律制度的完善性和公民個體的自覺性。在這個漫長的過程中,公民的不斷維權實質上是對法制的監督和推動,這樣的努力固然會付出很大的代價,但是如果因此望而卻步,無疑是在放任,也是在減緩社會進步的速度。為了保護我們自己,多一點執著,多一些“死磕”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