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某 提問

網友四葉草問

12月10日,北京市政府官方網站首都之窗公佈了《北京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送審稿)》(以下簡稱《辦法》)及其説明,並公開徵求意見。那麼,什麼條件可以申領居住證呢?

小編答

10日,關於“北京市積分落戶”和“居住證管理”的意見稿和送審稿正式公佈,和小編一樣的廣大“北漂”們歡欣鼓舞:“終於‘落戶北京’有望了!”。申請積分落戶的前提是得有北京市居住證,那麼,小編就&&學習下《辦法》(草案送審稿),了解了解居住證的申領條件。

根據《辦法》(草案送審稿)規定,居住證申領的基本要求是來京人員須在北京辦理暫住登記並且滿半年,然後另外同時滿足在京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這三個條件的其中一個,就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村)服務機構申請辦理《北京市居住證》了。

其中,穩定就業的意思是指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符合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從事第二、三産業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條件之一的。

穩定住所是指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包括自有産權房屋、租賃房屋、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連續就讀則是指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等職業教育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的意思。

有專家表示,居住證制度實施後,現有的暫住證、工作居住證可能會並存一段時間,最後統一轉為居住證管理。看來居住證真的很重要了,那麼居住證到底有什麼用呢?

《辦法》(草案送審稿)顯示,制定該管理辦法的目的是方便來京人員在本市工作、學習和生活,保障其合法權益,同時提高北京市人口服務管理水平,促進人口與資源環境、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適用於非北京戶籍在京居住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京港澳臺人員)。

持居住證的來京人員可以在京享受公共服務和便利,參與北京市社會事務,而持證人員也會被列入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之中,也是在京積分落戶的必備條件。

注意了!持居住證是在京積分落戶的必備條件。這意味著今後居住證會成為政府服務、管理流動人口的主要管理辦法,並與教育、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銜接,成為在北京長期生活、工作的基本條件。

可愛的網友們,看到小編的提醒了吧!根據上述申領條件,快看看自己的條件夠不夠,如果條件夠了,等到送審稿通過並公佈了,記得去申領居住證啊!不過現在也先別急著奔走相告,小編還沒講完!

《辦法》(草案送審稿)明確,居住證實行的是簽注制,有效期為一年,屆滿前三十日內繼續在京居住的持證人可辦理簽注,有效期延長一年;逾期未簽注則證件的使用功能中止,補簽後使用功能恢復,但連續居住年限自補簽之日起重新計算。

來京人員申請辦理《北京市居住證》的,應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提交本人近期相片,並如實提供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和信息。

落戶北京,是許多“北漂”夢寐以求的事情。如今,這個夢想越來越接近現實,小編不得不要替廣大“北漂”們給新的《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和《北京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送審稿)》點個讚。

本文綜述自:
      在京暫住登記滿半年擬可申領居住證 新京報 2015-12-11
      穩定就業滿半年可申領居住證 新華網 2015-12-11
      北京將推出積分落戶制度 每年據人口情況公佈落戶分數線 中新網 201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