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11月29日至30日將赴法國出席巴黎氣候變化大會。這是中國最高國家領導人首次出席世界氣候大會,此次會議相對以往有什麼特別嗎?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是1992年簽訂的,如今已有190余個締約方。
自1995年至今,《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每年在不同城市召開一次會議,此次在巴黎的氣候變化大會已是第21屆。
如果你有關注過以往的氣候大會可以發現,此前歷年氣候變化大會,我國帶隊出席的多是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
2007年巴厘島氣候變化大會,由時任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蘇偉作為中國代表團副團長帶隊出席。從2008波茲南世界氣候大會後,多屆會議均由時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的解振華帶隊出席。
而今年的氣候變化大會是中國的最高國家領導人首次出席。
同時,小編還留意到,今年的氣候變化大會,美國總統奧巴馬、俄羅斯總統普京等138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也都將出席。這可比參與2009年的哥本哈根世界氣候大會的85個以上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還要多出50余人。
小編想提醒的是,領導人陣容只是此次會議表面上的特別,更深層次的特別還在於此次會議要討論內容的重要性。
在國際氣候治理中有的兩個國際性的文件。一個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在這個公約基礎上,各個國家才走到一起坐下來啟動聯合國談判。
而另一個就是在1997年簽訂的《京都議定書》。議定書在2005年生效,是迄今為止唯一一份具有法律效益的氣候協議,而此協議的截止日期就到2020年。
在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上,各國家和地區代表團雖然達成了《哥本哈根協議》,但是,“要麼接受協議,要麼放棄”的態度使得協議不具強有力的法律約束力。
據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介紹,當時因為“共同但是有區別的責任”這一條,西方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意見非常不一致。“大家互相指責,這個問題非常糾結。我們更強調歷史的排放的責任,但西方提當前排放情況,就卡在了這個地方。”
在哥本哈根會議之後的幾年,都是各國去彌合這個分歧,帶有準備的性質的探討,但這次時機已走向成熟。
此次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之所以備受矚目,就在於它要達成的國際協議,這份協議將決定2020年以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層面的策略應該怎麼走,這在國際氣候治理中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如果巴黎談判拿不出一個成型的協議文本,就意味著2020年《京都議定書》到期以後,對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再沒有一個國際協議來約束減排。尤其是對發達國家,氣候變化的問題將沒有辦法在全球範圍內進行控制,升溫就超出了人類的預期。
不可否認,此次巴黎氣候大會談判中的分歧可能依舊不可避免。但是,有消息顯示,與此前相比,各國達成新協議、進行可持續發展、應對氣候變化的政治意願要更強烈。
據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介紹:“以往是做出一攬子帶有強制性協議,去代替《京都議定書》,難度很大,而這次各個國家和地區自主的設定減排目標。包括此次最後的協議,美國也明確的表示不能達成有明確法律約束性的條約性的協議,這樣就比哥本哈根時要更容易成功。”
習近平主席的出席體現了中國作為一個大國,對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視,讓我們期待這次大會結出豐碩成果吧!
本文綜述自:
氣候變化大會開了21次 中國國家主席為啥首次參加? 中國搜索 2015-11-26
中國最高領導人 首次參加氣候變化大會 長江日報 2015-11-26
習主席出席巴黎氣候大會並訪問津巴布韋、南非前瞻 中國青年報 2015-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