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稅稱暫無對住房開徵房産稅的相關消息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3日 06: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昨日,有報道稱上海最快將在本月公佈樓市調控細則,細則包括對住房保有環節徵稅的房産稅開徵。記者昨日從北京地稅方面獲悉,北京暫無對住房開徵房産稅的相關消息。多位業內人士也表示,目前北京尚沒有開徵住房保有環節房産稅的消息。

  上海或率先啟動房産稅

  1986年,國務院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産稅暫行條例》中規定,面向經營性物業徵收房産稅。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最快在本月出臺的上海樓市調控細則中將包括開徵房産稅,上海對住房保有環節徵收房産稅的方案是應用現有的房産稅概念,以減少立法審批流程。根據現有的房産稅暫行條例,房産稅徵收對像是經營性物業,而此次上海方案將把“持有多套住宅”解釋為經營行為。

  上述説法並未得到官方確認。記者昨日向北京地稅方面求證,得到的回復是“北京暫無相關消息”。中原地産華北區域董事總經理李文傑表示,一旦“上海方案”正式出臺,將給北京樓市帶來心理暗示。由於北京市場上存在大量的商業立項改住宅的房源,“商改住”物業本身産權時限比普通住宅少20-30年。如果對個人“持有多套住宅”徵收保有環節稅,將進一步提高持有成本,降低“商改住”物業的投資價值,有可能引起“商改住”物業拋售。

  業內人士認為,上海將持有多套住宅視作經營行為,帶有明顯的抑制房産投資的意味,而房産稅其實為物業稅的“替身”。

  物業稅空轉多年

  自2003年起,我國已有部分城市開展了房地産模擬評稅的試點工作,即物業稅“空轉”試點。

  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提出提案,要求加快研究、準備開徵物業稅。

  不過,物業稅引起業界諸多反對聲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玨林5月5日表示,雖然物業稅是管理房地産行業的一個很好的措施,但中國短期內很難在全國推行西方的物業稅模式。按照現行《立法法》規定,針對房地産開徵新稅種,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出臺相應法律。

  有媒體報道稱,國稅總局內部的一位研究人員多次表態,反對物業稅這一説法。他表示,物業稅這一確切説法只有香港才有,而香港僅僅是對有租金收入的經營性房地産徵收物業稅,與我國目前房地産業界所指的物業稅並不是同一個概念。

  全國工商聯房地産商會會長聶梅生日前表示,“現在房地産的稅不是太少,而是多了。”聶梅生建議統一整理已有稅種,逐漸增加保有環節稅收,減少交易環節稅收。

  李文傑認為,受已出臺樓市新政的影響,北京房價下行漸趨明朗,減緩了房産稅出臺的步伐,“沒有房産稅,北京房價也要降,因此開徵房産稅不大必要”。李文傑表示,目前,北京房價上漲勢頭已初步得到遏制,部分區域房價已出現鬆動。

  本報記者 張旭

  - 記者觀察

  房産稅實為便捷版物業稅

  房産稅在我國是由來已久的一個稅種。1986年,國務院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産稅暫行條例》中規定,面向經營性物業徵收房産稅。

  房産稅在近期重新被提起,主要是由於2003年以來物業稅空轉多年遲遲無法推出。根據目前的調控效果來看,樓市成交量下降明顯,房價下降尚不明顯,更嚴厲的調控措施醞釀出臺。此時,對住房保有環節徵收房産稅成為物業稅“替身”,以抑制房地産市場的投資投機熱。

  和物業稅相比,房産稅作為已有稅種,不需經全國人大法定程序,更易操作。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教授劉桓就曾對媒體透露,有關部門正在探討繞開較為複雜的立法過程,利用現有稅種和機制達到目的。

  在業內人士看來,由政府部門將房産稅升級,把將徵稅範圍從經營性物業擴展至個人“持有多套住房”,在某些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先行試點,對增加樓市投機者住房持有成本、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乃至為地方政府提供新的財源都有益處。

責編: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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