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耀華揭舊賬:當年沒借錢給侯瓚結下了仇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05日 05: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6月4日14點,沉寂一年之久而沒有進入實質審理的“侯耀文遺産糾紛案”終於迎來了首次正式開庭。侯瓚姐妹起訴侯躍華、牛成志、郭曉小夫婦返還侯耀文生前財産一案在北京市西城法院開庭審理。圖為侯耀文的女兒侯瓚在法庭上掩面而泣。 中新社發 富田 攝

  2009年7月,已故相聲演員侯躍文之女侯瓚攜妹妹將伯父侯耀華等4人告上法庭,被外界稱為“侯躍文遺産案”。該案昨天14時在北京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雖然此案已歷經了不少司法程序,但昨天才算侄女和二大爺正式對簿公堂。原告侯瓚及其律師,被告郭曉小出席審判。案件焦點人物侯耀華則委託代理人出席。經過近六個小時的庭審,審判長宣佈調解失敗,合議庭將對案件進行評議,擇日宣判。

  侄女侯瓚要求還錢:

  侯耀華應返還侵佔的遺産

  庭審期間侯瓚數度落淚。侯瓚的委託代理人現場出示公證書一份,證據來源是長安公證處,證明原告侯瓚是被繼承人侯躍文的女兒,是侯躍文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原告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侯耀華、牛成志連帶返還從銀行取走的1284120.20元人民幣及1萬餘元美金;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侯耀華、郭曉小、劉一返還侵佔侯躍文先生葬禮收取的禮金約30萬元和侯躍文先生的徒弟們為師父購買墓地的贈款30萬元。

  原告代理人當庭出示了侯躍文生前玫瑰園別墅照片,並表示:“在侯躍文去世不到一年的時間裏,被告將玫瑰園的財産轉移,兩位原告曾向被告侯耀華表示繼承遺産,但侯耀華拒不理睬。侯躍文先生去世後,作為法定繼承人之外的牛成志、侯耀華,根本無權作出任何的處分決定,被告聲稱取走的大部分存款,已經用於償還債務,但是我們認為,相關的債務沒有真實性。另外,即使有債務,也應由侯躍文先生的法定繼承人來處理。”

  二大爺侯耀華揭舊賬:

  當年沒借錢給侯瓚結下了仇

  侯耀華代理人答辯稱,沒有侵佔侯躍文名下的任何款項。並表示經過法院調查取證,確認侯躍文名下存款為1248000元人民幣及1萬美元,這與原告主張的數額有出入。

  被告委託代理人辯解:“侯躍文的家庭特殊,侯躍文先生去世的時候沒有法定的妻子,侯躍文的兩個女兒都不在一起居住,侯耀華根據大家(包括徒弟們、侯瓚)的意見,將物品原物保存一年,再分配。份子錢與財産和遺産有所區別;侯瓚與侯耀華出現了糾紛,侯瓚更換了骨灰證,沒有骨灰證無法下葬,在沒完成後事的時候,由於無法最終確定遺産數量,也無法分配遺産。”

  另外,被告委託代理人還曝出“結仇”緣由:2008年5月初,侯瓚曾向侯耀華發出短信,借款60余萬元,用於出國留學及和其母親居住的房屋貸款。被告委託代理人稱侯耀華向徒弟徵求意見,這些徒弟表示,不可能借錢給侯瓚。故侯耀華沒有借錢給侯瓚,由此侯瓚心中開始産生了不滿。

  庭審持續六小時:

  雙方分歧大,調解失敗

  昨天現場,郭德綱于謙等處於爭論焦點中的明星證人並未出席。而被告方出庭的陳暉等證人的證詞均未得到原告的認可。庭上,雙方意見分歧巨大,始終僵持不下。

  昨天的庭審從14時開始,一直持續到近20時才宣佈“侯躍文遺産案公審結束”,雙方同意調解。但原告提出的調解方案表示:“被告應該首先將其擅自取走的128萬餘元的人民幣和1萬餘元的美金返還原告,其二,在被告能夠依法地將法院已經清點查明的財物做妥善保管並經移交的情況下,我們認為可以調解”。但被告方提出“這本身是家務事,因此建議原告撤銷對除侯耀華先生以外的其他被告的訴訟,其他事情可以商量”,原告方堅持不同意,審判長宣佈:因為雙方分歧較大,本庭不再當庭調解。合議庭將對案件進行評議,擇日宣判。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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