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委託代理人:侯躍華控制的只有侯耀文生前手機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04日 14: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

    中國網絡電視臺消息:(記者魯楊、王璐、王夢 北京報道)6月4日14時,侯耀文遺産案在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在庭審進程中,被告方委託代理人辯稱:“在侯耀文先生去世的第二天——2007年6月24日上午,當侯躍華知道侯瓚沒有汽車時,將侯耀文的奧迪A8轎車車鑰匙交給侯瓚,侯瓚稱其保養不起該車,沒有接受鑰匙。此後這輛車長期存放,導致電瓶沒電,電腦程序失控。侯躍華對該車進行了保養,並交納了所有的稅費、罰款,于2008年8月初交給了侯懿珊的法定代理人。侯耀文先生的身份證因要辦理火化等事宜,暫時存放侯躍華處。侯躍華先生真正控制的物品只有侯耀文先生生前隨身的手機,他拿到後進行關機處理,最後隨侯耀文的遺體一同火化了;《起訴書》中關於侯瓚和父親的幾位徒弟為父親過七七,但因為沒有鑰匙未能進入的陳述內容,真正的事實是侯瓚進入了房間,將侯耀文先生生前的床單、被罩等燒掉,並拿走了一些物品。”

責編:魯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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