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時][河南省法院]5月9日確定為“錯案警示日”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02日 23: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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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作海回到在河南省柘城縣農村的一個親戚家中(5月12日攝)。 5月13日上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與商丘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對外公佈,給予趙作海國家賠償及生活困難補助共計65萬元。新華社記者 朱祥 攝

    中國網絡電視臺消息:2日下午,河南省高院召開會議,將今年趙作海無罪釋放的5月9日定為“錯案警示日”。以後,每年這一天,該省的各級法院都要組織幹警圍繞這起案件反思,並作為一項制度長期堅持下去。

    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説,趙作海案件被輿論媒體持續關注報道後,在社會上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包括法院在內的政法機關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受到了嚴重損害。他認為趙作海案件的主要責任還是在法院,是法院的縱容導致了公安機關刑訊逼供。(編輯:程衝)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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