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二審仍獲死刑 見家人痛哭流涕望尋失蹤兒子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22日 06: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5月21日上午10時,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對重慶市原司法局局長文強一案進行二審宣判。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圖為文強在法庭接受宣判。 中新社發 渝高院供稿 攝

  備受關注的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等人涉黑案21日二審宣判,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文強、周曉亞、黃代強、趙利明、陳濤等5人的上訴,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同時,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將對維持原判決判處被告人文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的刑事裁定,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4月14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文強等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強姦罪,數罪並罰,判處文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其餘四名同案被告人分別被判處8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一審宣判後,文強等5人向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確認,1996年至2009年期間,文強為他人職務晉陞、工作調動、就業安置、承攬工程等謀取利益,先後多次單獨或夥同其妻周曉亞收受包括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在內的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211萬餘元,其中,文強、周曉亞共同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449萬餘元。2003年至2008年期間,文強明知王天倫等人組織、領導的多個黑社會性質組織從事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仍予以包庇、縱容。2007年8月28日晚,文強還強行與某女發生了性關係。此外,文強對1044萬餘元財物不能説明來源。

  二審法院認為,原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文強所犯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據此,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文強上訴,維持原判;對判處被告人文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的刑事裁定,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21日審判席上,文強的情緒一直很穩定,直至法官宣讀到“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他的律師宣東説,週四與文強會談時,文強已經預感到二審可能要維持原判,心理應是有所準備。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還駁回了周曉亞、黃代強、趙利明、陳濤的上訴,維持原判。

  >>審判長釋法

  為何維持死刑立即執行判決

  據該案二審審判長張波介紹,文強身為政法部門領導幹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大肆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211萬餘元,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嚴重損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廉潔性。他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大肆收受下屬賄賂,利用職權,在人事安排、職位晉陞等方面,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對重慶公安隊伍建設造成極大損害,影響特別惡劣;他肩負打擊查處違法犯罪活動的重要職責,卻長期收受黑社會性質組織賄賂,不履行法定職責,還非法干預案件辦理,致使這些黑社會性質組織得以發展壯大,長期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社會危害性極大,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因此,文強所犯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張波在宣讀二審判決書時強調説,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一審法院綜合考慮文強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受賄罪判處文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量刑適當,符合法律規定,符合罪刑相適應的刑法基本原則。

  何以認定文強為黑幫“保護傘”

  據張波介紹,文強、黃代強、趙利明、陳濤在重慶市公安局及下屬各部門長期擔任重要職務,負有查處違法犯罪活動的職責。他們與王天倫、龔剛模等人長期交往,明知這些人長期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仍大肆收受財物,放棄法定查禁職責,甚至包庇,根據其行為方式的不同,分別構成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或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張波説,具體而言,文強明知王天倫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成員故意傷害他人致人死亡,被立案偵查,仍接受王天倫請托並收受其錢財,指示有關人員將該案移交給同樣收受了王天倫錢財的黃代強分管的部門辦理,導致該案犯罪嫌疑人逃避打擊達兩年之久;明知謝才萍長期開設賭場、聚眾賭博,在謝等人被公安機關查獲後,向辦案部門打招呼説情,致使同案人員逃脫法律處罰;明知馬當等人實施有組織的賣淫,仍接受馬當吃請和錢財,還在該夜總會通知轄區派出所所長到包房,以其遲到為由訓斥,顯示他與馬當等人的特殊關係,致使轄區派出所不敢對該夜總會進行檢查。

  審判長張波説:“綜上所述,文強等人為黑社會性質組織違法犯罪活動人員提供非法保護,包庇、縱容上述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充當了黑惡勢力的保護傘,構成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相關

  男子恐嚇法官稱判死刑將報復

  21日中午,重慶市公安局發佈通報稱,近日警方成功破獲一起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案,犯罪嫌疑人周濤被刑事拘留。該嫌疑人電話恐嚇法官,妄圖“左右”文強案審理。

  據重慶市公安局通報稱,5月14日14時,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接到一陌生男子來電,對方稱如法院在二審中對文強判處死刑,將有人對案件審理法官實施報復。接報後,警方迅速立案偵查,于近日在一公用電話亭旁將犯罪嫌疑人周濤抓獲。

  經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周濤,男,1973年出生,係重慶市江北區人。其匿名撥打法院電話,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于5月19日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進一步偵辦中。

  >>律師

  文強托家人尋失蹤子

  21日晚,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宣東作為文強的律師接受採訪,稱當天的判決完全在意料之中。但他仍認為,文強案主要是經濟犯罪案,本身沒有産生巨大的社會危害,按照目前經濟犯罪慎判死刑的現狀,文強不該判死刑立即執行。

  宣東説,二審開庭後,他曾向審判長提出讓文強與家屬見一面,法院方面經過商量,予以准許。

  見面地點就在重慶高院的臨時羈押室,文強的大姐、姐夫、大嫂和妹妹等人進入會見。據稱文強當時痛哭流涕。他的親人説,這是他們第一次見到文強流淚。文強對親屬表示,最擔心的是自己的兒子,自他被雙規後,兒子就失蹤了,現在仍下落不明。如果將來能找到他,求親屬們給他買房幫他安家,等他媽媽出來還可以團聚。據了解,文強的兒子只有20歲出頭。

  僅余理論上一線生機

  21日二審宣判後,律師及家屬均無法再會見文強。宣東説,文強的姐姐在法庭外痛哭不止。另外,家屬稱二審不夠慎重,距離一審開庭時間太短,連一個星期都沒有,像走形式。

  宣東介紹説,目前文強案判決還要經過最高人民法院的復核,他認為復核時間大概需要3個月。“文強的卷宗有180多本,每天看5本,也要看36天,更何況還要寫材料,經過審委會研究等很多層次,最高院在死刑復核上是非常慎重的,因此復核的決定不會太快。”

  宣東最後説:“理論上講,文強還有一線生機。”

  >>庭外

  二審未改判市民放鞭炮慶祝

  21日,文強二審死刑判決剛一傳出,重慶市高院大門外,有圍觀的市民放起了鞭炮,還有市民拉起了“判處文強死刑、法律萬歲”的條幅。

  宣判結束後,旁聽群眾陸續涌出了法庭。市高院大門口,等待判決結果的市民全部圍攏過去,“什麼結果?”“死刑!”“判得好!”專門從沙坪壩趕來的陳先生告訴記者,聽説宣判文強,開副食店的他生意都不做了,早上9時就趕到了法院。因為沒有旁聽證,他在法院門口等了近3個小時。

  “這是正義的勝利!法律是公正的!”市高院大門口,圍觀群眾紛紛表示,曾經還有點擔心二審會改判文強逃脫一死。這時,有群眾在法院門口放起了鞭炮,震耳欲聾的響聲持續了好長時間。還有群眾拿出了提前準備好的橫幅:“判處文強死刑、法律萬歲。”

  在天涯論壇上,文強被判死刑的消息也在第一時間被網民發帖公佈。截至21日下午6時,數百名跟帖留言的網民全都表示支持,“不死不足以平民憤”“希望多揪點這些人出來,打黑繼續下去。”

責編: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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