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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重慶五中院判定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強姦罪等四項罪名,數罪並罰獲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産。文強昨日已表示要上訴。
文強步履蹣跚到庭聽判
昨日上午,文強案在休庭兩個多月後繼續開庭審理。法院僅有30多人參加旁聽。9時整,審判長髮話:請法警帶被告人文強、周曉亞、趙利明到庭。隨即,文強在法警的攙扶下,步履蹣跚地走向被告席,精神大不如上次開庭。文強的穿著還是第一次庭審時的黑灰色休閒夾克衫。法院有關人士稱,文強的腿部有些陳舊性的損傷,最近因為天氣有點冷,氣候有點潮濕,腿部有些隱隱作痛。
上午的開庭只進行了14分鐘,主要宣佈文強、周曉亞夫婦收受趙利明的落款為張大千的“青綠山水”圖(畫名《蜀山攜琴訪友圖》),鑒定結論為一般倣品。
犯罪所得2260萬餘元
下午3時,審判長王立新開始宣讀了長達160頁的審判書,共宣讀了1個半小時。法院判決稱,1996年至2009年,文強利用其先後擔任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重慶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職務晉陞、調整,工作調動、安置,經營開發等謀取利益,文強單獨或與其妻子周曉亞多次收受20多家單位和個人所送的財物1216萬餘元,其中,文強、周曉亞共同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449萬餘元。文強尚有1044萬餘元不能説明來源。
2003年至2008年,文強明知謝才萍、岳寧、王小軍、陳明亮、馬當、王天倫為首的重慶五大黑幫從事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仍予以包庇、縱容,收受多個黑社會性質組織所送財物75.65萬元。
強姦女大學生罪名成立
2007年8月28日晚,文強約女大學生巫某到重慶市渝北區一餐館和一會所吃飯、唱歌,授意他人勸該女生大量飲酒後,將其帶至一賓館,不顧該女生反抗,強行與其發生了性關係。此外,文強對1044萬餘元財物不能説明來源。
與文強一同收受鉅額賄賂的其妻子周曉亞因犯受賄罪,具有自首情節,被從輕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50萬元。
面對死刑表情平靜
周曉亞的辯護律師倪澤仁介紹,面對判決結果,文強沒什麼反應,很平靜,周曉亞則情緒激動,當庭失聲痛哭,癱軟在地。“一是覺得自己判得重,她的心理預期是5年,主要是沒想到文強判死刑”。
文強未當庭表示上訴,其辯護律師楊曠生表示,是否上訴要看當事人的態度,計劃到羈押地會見文強,看其是否要上訴。記者昨晚獲悉,文強昨日已表示要上訴。
法院將對文強犯罪所得2260萬餘元繼續予以追繳。(記者褚朝新)
責編: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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