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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6月10日 15: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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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絡電視臺消息(新聞20分):
財政部日前發出《關於切實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通知》,要求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今後2年公辦學校、中職和高校的學費、住宿費標準不得高於2006年秋季學費收費水平。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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