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扁家四大弊案從一審到二審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10日 13: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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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網絡電視臺消息(中國新聞):去年9月11號,扁案一審宣判,陳水扁等人被判處重刑,扁家不服提出上訴,全案進入二審。今年6月11號,扁案二審即將宣判。從一審到二審,8個月的時間當中,案情有沒有進展和變化?二審宣判的焦點又在哪?一起通過下面的短片了解一下。

    2009年9月11號,台北地方法院就陳水扁家族涉及的“公務機要費”、“洗錢”、“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四大弊案做出一審判決,依貪污、洗錢、受賄、偽造公文等罪名,判處陳水扁、吳淑珍無期徒刑,剝奪公權終身,二人一共並科罰金新台幣5億元。其他十幾名被告也被判處不同程度的刑期。

    扁家不服,提出上訴,全案于去年十月進入二審。
 
  在這半年多來,台灣高等法院對扁家弊案又進行了審理,曾一一傳喚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夫婦、前力拓集團董事長郭銓慶、前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扁家友人蔡銘哲及陳鎮慧等被告和證人。從審訊的結果看,案情基本與台北地方法院一審的內容無異,除了陳水扁、吳淑珍、前陳水扁幕僚馬永成和前扁辦主任林德訓仍不認罪外,在一審中認罪的被告在二審中也供認不諱。吳淑珍兄嫂吳景茂、陳俊英夫婦更因不堪案件訴訟及健康問題的困擾,當庭撤回上訴,成為扁家最早認罪及判刑定讞的成員。 

    此外,扁案二審宣判的另一個焦點是:二審之後法庭是否會讓陳水扁取保候審。陳水扁自2008年12月30日遭羈押至今,已超過550天。陳水扁延押期限將於6月23日期滿,高院合議庭已排定,在11日宣判當天,會同時再開延押庭。

    早前,審判長曾表示,若不將瑞士的錢匯回台灣,陳水扁就沒有取保候審的可能。至今扁家已匯回452萬多美元,約合1億4千萬新台幣,但這些錢只是扁家海外密帳的冰山一角。台灣媒體稱,扁案即使進入二審,案情也沒有重大變化,量刑的條件未變,陳水扁和吳淑珍要獲輕判、甚至脫罪,可能性很低。
 

責編: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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