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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絡電視臺消息(中國新聞):扁家四大弊案以及陳水扁涉嫌的所謂“機密外交”款貪污案,將分別於8日、11日宣判。尤其扁家四大案11日是二審宣判,若維持原判,陳水扁的司法處境將更為嚴峻。
扁家涉及的“機要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等四大弊案,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1日,一審判決陳水扁和妻子吳淑珍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為此,扁家不服,提出上訴,全案于去年十月進入二審。
在這半年多來,台灣高等法院曾一一傳喚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夫婦等涉案被告和證人。從審訊的結果看,案情基本與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大同小異。
台灣媒體稱,扁案二審,案情沒有重大變化,使減刑條件不足,陳水扁和吳淑珍要獲輕判、甚至脫罪,可能性很低。法界人士認為,若扁珍等人二審如同一審再獲判重罪,那整個官司的結果對扁和家人將非常不利。
扁案二審宣判的另一個焦點是:二審之後法庭是否會讓扁保釋。陳水扁自2008年12月30日遭羈押至今,已超過500天。陳水扁延押期限將於6月23日期滿,高院合議庭已排定,在11日宣判當天,會同時再開延押庭。
早前,審判長曾表示,若不將瑞士的錢匯回台灣,陳水扁就沒有取保候審的可能。至今扁家已匯回三百五十多萬美元,約合一億新台幣,但扁家想在6月23日前匯回海外七億存款換取保釋仍需努力。
另一起機密外交款案,是台灣檢方去年9月22日指控陳水扁從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間,先後11次利用外交出訪機會,將所謂“外務部門”每次提供給領導人的10萬美元零用金,每次扣留其中3萬美元,匯往海外供兒子陳致中留學使用。該案台北地院將在8日宣判。
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