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低工資將漲兩成達960元 加班費等不計入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03日 16: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

  

    中國網絡電視臺綜合消息:從今年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將從800元/月調整為960元/月,增長幅度達20%。

    北京市人保局勞動關係處處長王彥6月3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考慮到目前一些企業"招工難"以及物價上漲等因素,北京最低工資標準增加160元/月。對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由9.6元/小時提高到11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22元/小時提高到25.7元/小時。

    同時,實行計件工資形式的企業,要通過平等協商,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保證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應得工資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王彥強調,勞動者試用期間工資也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自1994年起,北京市建立最低工資制度。至今16年間,每年調整的平均增幅為10%。王彥表示,最低工資標準是為了保障低收入勞動者的權益,企業不應把最低工資作為支付勞動者的工資標準。實際中,用人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經營情況和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與工會組織和勞動者協商,合理確定本單位的工資水平和工資標準,並隨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逐步提高職工工資水平。

    據悉,今年中國內地已有十余個省區市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湖北、寧夏、福建、廣東、山東等省上調幅度超兩成,上海、浙江和廣東最低工資則超過千元,成為"千元俱樂部"。

    王彥強調,與上海相同,北京的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加班工資、各類津貼、伙食補貼、交通費補貼等。同時,勞動者依法享受的保險福利待遇,如醫療衛生費、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冬季取暖補貼等,也需由企業另行支付。

    另外,北京市今年失業保險金標準也將在現行基礎上平均每檔上調70元,增長11.36%,依繳費年限分632元、659元、686元、713元和741元。農民合同制職工一次性生活補助標準由398元上調到468元,新標準也將於今年7月1日起執行。(文字來源:中國新聞網記者 杜燕)

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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