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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人士5月31日向中國證券報記者透露,相關部門正研究在湖南、湖北各選取一個城市進行物業稅的試點實徵,但是徵收範圍仍然是商業地産,不涉及居民住宅。
事實上,目前商業地産一直在徵收房地産類稅收,房産稅是其中之一,該稅種針對經營性用房(主要是商業地産)的保有環節徵收。我國與房地産直接相關的稅種多達14種,目前實際徵收的有12種。業內人士認為,一旦物業稅開始實徵,將很可能合併房産稅等相關稅收,不會重復徵收。
該消息人士表示,國稅總局去年底已經開辦了湖北、湖南“兩型社會”房地産評稅業務培訓班。國稅總局財産和行為稅司司長陳傑在該培訓班上明確表示,湖北、湖南兩省將進行物業稅的先行試點改革,要求試點地區從事試點工作的人員熟悉房地産評估的基本理論,掌握應用評稅技術核定房地産交易計稅價格的基本方法,並學會操作應用軟體。
據接近湖北省發改委的人士透露,湖北省發改委此前在向財政部上報的改革方案中提出,要在武漢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內實施物業稅改革,將相關稅費進行歸併,但土地出讓金不會取消。
從2003年10月《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提到“實施城鎮建設稅費改革,條件具備時對不動産開徵統一規範的物業稅,相應取消有關收費”起,國家稅務部門就開始著手物業稅的“空轉”研究。從2003年開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全國多個省市開展房地産模擬評稅試點工作。物業稅“空轉”分別在北京、遼寧、寧夏、重慶、深圳等10個省區市分三批進行。(記者 鐘正)
責編:許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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