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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監察部副部長郝明金
中國網北京5月20日訊 (記者 程聖中) 監察部副部長郝明金今日表示,中央嚴查工程建設領域腐敗中黨員幹部插手干預的案件。
在此間舉行的發佈會上,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監察部副部長郝明金通報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查處的20起典型案件。
“最為典型的就是黨員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的案件。這些案件之所以發生,是因為這些黨政領導幹部手中握有權力、握有資源,有條件進行權錢交易。這類案件是我們這次專項治理工作中要嚴肅查處的案件。”郝明金説。
據介紹,為了加大對這類案件的查處力度,中紀委日前制定頒布了《黨員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適用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是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郝明金認為,這部法規的出臺將推動加大查辦案件的力度,推進專項治理工作的開展,保證工程建設項目優質、高效、廉潔、安全運行。
郝明金表示,可以從三個方面來理解這部重要的黨內法規:
第一,發佈法規的時機。這部法規是在中央于去年7月作出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決定以後,為了配合專項治理工作的開展,為了加大查辦案件的力度而出臺的。
第二,《解釋》較以往的法規更加明確、更加具體、更加具有可操作性。《解釋》明確界定了什麼叫黨員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並把它歸納為九個方面三十九種具體的情形,明確了每一種違法違紀行為應當適用的條款。這是結合近年來查處的大量的工程建設領域案件,結合實際情況予以修改完善的,因此更符合實際情況,更具有可操作性。
第三,加大了處罰力度。《解釋》不僅規定對黨員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謀取私利的要予以處罰,而且規定對雖然沒有謀取私利,但是給黨、國家、公共事業造成比較大的損失,或者雖然沒有造成比較大的損失,但是給本地區、本單位造成了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都要予以處罰。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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