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購令”讓北京房價開始退燒 炒房政策空間基本消除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0日 08: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專題:樓市調控再掀風暴

  購房需填寫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 樓市新政目的就是抑制投機炒房

  4月30日,北京市出臺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文件的通知,即外界所稱的“京十一條”,其中規定了臨時性的限購措施,同一購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這個“限購令”讓京城本應隨著氣溫一併上升的房價開始降溫,同時,此次調控的力度和準度也給房地産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影響。

  購房需遵守“限購令”

  根據北京樓市新政,從5月1日起,購房人在購買房屋時,需要如實填寫一份《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如果被發現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將不予辦理房産證。5月2日,北京市住建委公佈新政中“同一家庭限新購一套商品住房”的實施細則,其中重申,“同一購房家庭”是指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一對夫婦和其未成年的子女。限購的商品住房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

  根據實施細則,開發商、房産仲介或二手房網簽服務窗口,將通過查驗購房人的戶口本、結婚證等證件原件對《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核實並複印存檔,在網上簽約時錄入家庭成員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等信息。《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原件將作為交易合同的附件及房屋登記的申請材料。實施細則中也明確了開發商和仲介機構的責任。如果開發商和仲介被發現與購房人串通騙購,將被重罰。開發商將暫停其賣房資格,仲介也將無法再進行房屋買賣代理的業務。開發商和仲介機構如果與購房人串通、騙購住房的,將暫停其網上簽約並將其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予以曝光。

  房價將很快得到遏制

  4月北京相繼出臺的各類房市新政卓有成效。據北京中原抽樣調查,4月商品房預售銷售率僅為12%。相比3月份38%的銷售率降幅達七成。從北京房地産交易管理網了解到,4月19日以來,北京共有8個項目推出新的預售房,共2377套新房上市預售,截至4月27日僅成交1套。“五一”期間,北京各大新盤售樓處門庭冷落,與以往“五一”期間“樓市大陽春”的景象判若雲泥。業界專家對此次樓市新政的力度和效果均表震驚。

  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對媒體表示,“京十一條”是對住房市場最嚴厲的政策,將會讓住房需求迅速減少,住房價格上漲會很快得到遏制。

  他指出,影響住房價格的最主要因素是供應量和需求量,而“京十一條”從這兩方面都採取了嚴格措施。從抑制住房需求方面,北京市強調的是嚴格執行國務院規定的信貸政策;限制外地人購房,不在北京工作的外地人不給貸款;限制多套購買,同一購房家庭只能新購一套住房。

  從加大供應方面,細則反復強調增加住房土地供應。此外,還強調嚴厲打擊囤地,收回的土地用於住宅的建設;加快審批縮短供應週期;打擊捂盤行為,取得預售證三天之內要公開房源對外銷售;每套住房都要明碼標價,審批後不能隨便漲價;對保障房做了具體套數的要求;並鼓勵“租賃住房的建設”。這些規定將使住房價格上漲會很快得到遏制。

  “鏈家地産”市場分析師張月認為,政策的短期打擊效應立竿見影,很多購房人已由“不想買房”變為“不能買房”。

  北京中原三級研究部預測,北京房價將立刻停漲,部分郊區房價在5月份可能下調超過10%至15%,50%的炒房客將在3個月內開始拋售房源,房價很可能在年內出現下調30%的現象。

  炒房政策空間基本消除

  “限購令”的出臺直指炒房行為,目前通過“限購令”的強力執行,炒房的政策空間已基本不存在。

  “北京新政的含義就是四個字:不讓炒房。”在北京市住建委及市房地産協會召開的媒體通氣會上,市房協副秘書長陳志直言:北京房地産市場存在泡沫是不爭的事實,沒有外來資金,單靠本市個人購買力,需求量不會那麼高,房價也不會那麼高。樓市新政的目的就是抑制投機性炒房,把不合理的需求踢出市場。

  中國房地産職業經理人聯盟秘書長陳雲峰則稱:“北京炒房最厲害,全民炒房。據我測算,首付提高10%,就能減少20%的買房人。這次北京啟動了最嚴厲的金融杠桿,估計會減少50%的買房人。”

  北京中原地産三級市場研究總監張大偉認為,限制購房套數不影響自住,但沉重打擊了投資、投機。這是首次提及限制本地居民購房數量及貸款,政策嚴厲程度超過以往,目前北京本地擁有兩套以上房産的家庭比例已經超過10%,政策從源頭收緊了炒房,將使得購房人群立刻減少。針對二手房及商品房同時執行限購使得炒房客將繼續銳減,在限制了外地及本地的炒房客以後,市場將回歸商品房的原來居住屬性。樓市可能出現成交量暴跌。

  針對新政中“售二手房或從重徵個稅”的規定,市地稅局的相關負責人預計,這將會起到降低二手房銷售者收益額的作用,從而可從根本上抑制炒房者的積極性,並有利於逐步降低本市的房屋價格水平。(劉冉)

  北京樓市新政要點(資料鏈結)

  ●嚴格執行國發[2010]10號文件關於首套及二套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的要求。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要求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狀況,暫停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居民發放貸款。

  ●採取臨時性措施限定新購房套數。規定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暫定同一購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個人售房在計徵稅款時,納稅人不能提供原購房價款相關憑證和其他完整準確稅費憑證的,稅務部門可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查詢相關信息資料,或者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定徵收方式和應徵稅款。

 

責編:許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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