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被錯判殺人罪入獄11年案責任人均已升遷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0日 07: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當審判長依據程序宣佈趙作海無罪釋放後,趙作海失聲痛哭。《大河報》供圖

  5月9日9時,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通報趙作海一案的再審情況,認定趙作海故意殺人案係一起錯案,撤銷省法院復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決,宣告趙作海無罪。省法院紀檢組、監察室同時啟動責任追究機制。當天上午,蒙冤11年的趙作海走出監獄大門,開始了新的生活。

  >>發佈會

  省高院啟動再審程序

  本月初,趙作海案經媒體曝光後,引起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重視。5月5日下午,省高院決定啟動再審程序。5月7日下午,商丘中院遞交了對趙振晌身份確認的證據材料。

  河南省高院通報的再審情況如下:1998年2月15日,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趙作亮到公安機關報案,稱其叔父趙振晌已失蹤4個多月,懷疑被同村趙作海殺害,公安機關當年進行了相關調查。1999年5月8日,趙樓村發現一具高度腐爛的無名屍體,公安機關遂把趙作海作為重大嫌疑人于5月9日刑拘。5月10日至6月18日,趙作海做了9次有罪供述。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趙作海犯故意殺人罪向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02年12月5日,商丘市中院一審判決趙作海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03年2月13日,省法院經復核作出裁定,核準商丘中院上述判決。

  今年4月30日,趙振晌回到趙樓村。經調查,1997年10月30日夜,趙振晌攜自家菜刀在杜某某家中向趙作海頭上砍了一下,怕趙作海報復,也怕把趙作海砍死,就收拾東西于10月31日淩晨騎自行車,帶400元錢和被子、身份證等外出,以撿廢品為生。因去年患偏癱無錢醫治,才回到村裏。

  趙作海案是明顯錯案

  5月8日下午,省法院召開審委會,認為趙作海故意殺人一案是一起明顯的錯案,審委會決定:一、撤銷省法院(2003)豫法刑一復字第13號刑事裁定和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2002)商刑初字第84號刑事判決,宣告趙作海無罪。二、省法院連夜製作法律文書,派員立即送達判決書,並和監獄管理機關聯絡放人。三、安排好趙作海出獄後的生活,並啟動國家賠償程序。

  8日晚上,省高院連夜製作法律文書,派員立即送達判決書,聯絡放人。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説,趙作海若無罪,就必須立即釋放,不能讓他在監獄多呆一天。同時,要公開宣判,為其恢復名譽,解決其當前的生活問題,啟動賠償程序。

  在昨天的新聞發佈會上,張立勇表示,他們及時向新聞單位通報案情;省高院紀檢、監察部門立案調查,對不負責任的審判人員追究責任;廣大法官要認真汲取教訓,引以為戒,一定要對法律負責,對人民負責,對人民的生命負責。

  >>釋放

  趙作海聞訊失聲痛哭

  昨天7時30分,監獄領導得知趙作海將無罪釋放後,和值班警察一起來到趙作海所在的監號寢室。獄警特意駐足看了一下罪犯情緒晴雨錶,發現趙作海的情緒牌粘貼在紅色的快樂表格裏。

  按照監獄的會見管理規定,趙作海在5月4日與其叔、姐進行了正常會面,並得知了案件進展。為了平抑趙作海的激動情緒,獄警對趙作海進行了心理疏導,最終語氣緩慢地告知他這一消息。

  聽完以後,趙作海沉默半晌,最後抑制不住地涕淚橫流,失聲痛哭。在勸慰平靜以後,趙作海對監區警察多年來的管理教育表示了感謝。他説,獄警根據他年齡偏大、家庭困難的實際情況,一直從多方面對他予以了關懷照顧。由於在獄期間服從管理教育,趙作海獲得了兩次減刑獎勵。

  對於個人服刑期間一直放棄申訴,他表示是希望減刑出獄以後,再做申訴打算。

  在文書上簽名鞠躬致謝

  昨天8時許,趙作海在監獄警察的帶領下,走進了省高院在監獄設立的庭審現場。當審判長依據程序宣佈趙作海無罪釋放以後,趙作海在相關法律文書上鄭重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在遲到的公正面前,趙作海忍不住鞠躬致謝。隨後,監獄刑罰執行科依照法定環節對其發放了釋放證明書和回家路費,監區向其移交了個人材料、財物。

  9時30分,身著便服,重獲自由身的趙作海在監獄警察的陪同下,神情複雜地走出了監獄的大門,與老家商丘柘城縣老王集鄉派出的代表一起離去。

  >>對話

  辦案機關都有責任

  記者:作為省高院院長,您是如何看待趙作海案的?

  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有錯必究,不管是誰,犯了錯誤一定要改正。這種事情的出現,對我們來説是警醒,要從該案件中好好總結。

  記者:為什麼出現這樣的錯案?

  張立勇:這起案件有很多疑點,卻出現了這樣的判決,3家辦案機關都是有責任的,是沒有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也沒有堅持疑罪從無的原則。

  記者:對相關的責任人會不會追責?

  張立勇:做錯了事情就要承擔責任。目前,省高院紀檢、監察部門已經立案調查,對不負責任的審判人員追究責任。

  >>調查

  案件負責人均已獲升遷

  現任商丘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局長的朱培軍,時任柘城縣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他與丁中秋、羅明珠,均是柘城縣公安局趙作海案件負責人,此情況昨日得到了柘城縣公安局宣傳股股長張樹營的證實。目前丁中秋官至柘城縣公安局常務副局長,羅明珠後來也調入商丘市公安局工作。

  記者在柘城縣公安局了解到,丁中秋是5月9日的值班領導。昨日晚間,記者撥打丁中秋的手機,其手機設置成秘書服務。而記者昨日電話採訪朱培軍,朱聽後立即挂斷了電話。

 

 

責編:肖金平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邊看邊聊

驗證碼: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