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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中國國務院此前公佈的調控樓市“國十條”被稱為“史上最嚴”,因為其中的第二條明確指出: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要追究責任。這意味著,新政加大了地方官員消極對待中央調控政策的行政風險。在這種壓力下,這幾天,各地紛紛表態趕制落實新政的實施細則。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28號下發通知,要求對政策房資格的復審,開始增設入戶、約談等環節。通知中的管理措施包括六個方面的內容,涉及資格審核、資格變更及取消、年度復核、舉報查處管理、申請家庭擁有非住宅資産、新畢業年輕成員的月收入計算等。這些規定將從5月1號起實行。此前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實行‘一刀切’的方式處理。
青島市近日下發通知,要求今年青島市區新增建設用地中,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的配建比例不得低於20%,其中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不得低於10%。
青島市要求,要增加住房建設用地供應,今年全市住房建設用地供應要比去年增加30%以上,供應總量達到1500公頃以上。其中,市區供應總量要達到500公頃以上,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拆遷安置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用地供應。
安徽合肥市物價局近日要求,商品房必須進行價格備案,定價備案後三個月內開盤的價格一般不允許變動,原則上也不受理重新備案。一旦查實某些樓盤出現隨意亂漲價等行為,將加大打擊力度。
責編: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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